Archive for 2011

台灣共識就是『要統要獨讓人民自己做決定』

選舉已經不到20天,馬英九集團在月初,在宇昌一案以偽造的文書並動用行政立法司法三權試圖陷害蔡英文不成之後,最近又回頭開始打起九二共識來。這個議題,馬英九從去年(2010)五都選舉之前就開始拿來炒作,試圖逼迫蔡英文在主權議題上就範,但已經炒了一年多,跟其他所有馬英九的操作一樣,就是無法動搖蔡英文的支持度。

相對於蘇起捏造的九二共識,蔡英文提出了台灣共識做為描述台灣的對中國立場的論述【1】。對於台灣共識的內涵,蔡英文以及民進黨在很多場合都闡述得非常清楚,簡單一句話,那就是一個『讓人民自己決定未來』的主張。在執行面上,我們可以再講仔細一點,台灣共識就是:必須在台灣內部先形成共識,並將共識通過公投與立法的決議在『法』的層面上確立了之後,才能以該『人民與法制都確立』的共識展開與中國的政治談判。

相對於台灣內部統獨兩邊的政治主張,蔡英文的台灣共識有兩個基本精神:

1. 人民是頭家,人民最大。所以,在人民還沒有達到共識之前,任何政治人物都不可以用單方面的政治立場,強加在人民身上要人民接受;更不可以單方面的政治主張偽裝成台灣的民意來跟中國交往。

2. 台灣未來與中國的關係,必須通過『法制』的層面來確立,而不只是政治人物的政治主張就可以。

我相信蔡英文自己心裡對台灣的未來有很清楚的藍圖,但大多數台灣人目前的選項是『保持現狀』。即使選擇要獨立的,也沒有佔絕對多數。蔡英文對人民這個選項予以充分尊重,因此她並不是『提出統獨的主張來強迫人民跟隨』,而是提出一個『確保人民有自己做主的權利』的主張。

蔡英文的這種沒有明確提出統獨立場的主張,是統獨兩邊無法理解也無法接受的。

在統派的馬英九這邊,一直到現在選舉已經快接近了,他還無視於人民『超過九成不想跟中國統一』的民意【2】,試圖強行用他那捏造的九二共識的親中政治主張來綁架人民。雖然他口頭上講的是『不統』,但他也在無數次場合提到,【不統就是不談統一】,就是嘴巴上不要講

『不統』這個詞,字義就是『不要統一』,但是馬英九真正的意思是『表面上不要講』,卻讓人民以為他講的是『不要統一』。照他的意思,即使他的政府在行動上政策上,已經實質上進行統一進行到真正把整個國家都被統得徹徹底底了,只要口頭上不去談到『統一』這個詞,那也完全符合他宣稱的『不統』的含義。這是完全無視人民的期望的。

在激進獨派方面,雖然不少獨派長久以來一直花很多資源在推行公投來推動『人民做主』的理想。但如果你問他們簡單的一個問題:如果公投是『人民做主』,那『統一』可不可以做為『公投』的選項?你可能會碰一鼻子灰。他們恐怕會搬出一堆道理,告訴你那是不被允許的。

如果這樣,那到底是誰在做主?這些獨派恐怕要重新檢討,如果在他們推動的公投上,堅持某些選項就是不能被人民考慮,那在本質上是否跟統派一樣是在『強制限制人民選擇自由』?這種心態,恐怕是『獨派做主』的心態,不是『人民做主』的心態。

從統獨兩個極端來看,就可以知道蔡英文的台灣共識的可貴 -- 統獨兩個極端的人,都不允許人民有自己做決定的權利,只有蔡英文的台灣共識的主張,才是真正尊重人民的選擇

而這個東西其實沒有那麼複雜 -- 人民自己做決定,就是『民主』;人民自己做的決定通過『法』來確立,就是『法治』。民主與法治,是金馬集團那些親中權貴階級無法理解的概念。


蔡:無92共識 推台灣共識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ug/24/today-t1.htm

【2】陸委會民調︰逾九成不主張統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dec/28/today-p2.htm

未來交易所資料:宇昌陰謀與富邦弊案

因為大家都很關心民進黨打馬英九的富邦弊案的影響如何,我把交易所的一些資料在這裡分享。從圖看來,我之前在另一個討論欄 (中間選情已經有反逆轉的情況,要非常非常小心)的回應中說,【表示(民進黨打富邦案)蔡英文因宇昌案而得到的票,已經差不多都還給國民黨了】,是有點誇大其詞的,頂多只能說,上升的趨勢被終止。對贊成打富邦的網友來說,蔡英文似乎並沒有因此得利,這是值得注意的。剩下的我沒有時間解讀,就讓讀者幫忙分析吧。

為了這個話題,我還特別把台北市的資料也畫出來(圖四),這組資料倒是比較有趣,尤其是馬英九的得票率,在宇昌案一開始就狂瀉,偽造文書被揭發後竟又回彈,這無法解釋。難不成台北的馬英九支持者,認為偽造文書沒什麼大不了無需如此興師問罪?

然後,富邦案開始後又掉下來,這也許是民進黨會去揭發馬英九在富邦案不乾不淨的誘因。也就是說,對象是台北的選民。

不管怎麼說,蔡英文在台北市能夠與馬英九這麼接近甚至打成平手,這已經是『決戰台北市』的局了。

2012年總統選舉預測(A)
http://xfuture.org/contract_groups/1404e90d-c84b-4606-afa6-73c6a46a6811

圖二。2012年總統選舉預測(B)
http://xfuture.org/contract_groups/1429?cnt_id=8877

圖三。2012年總統選舉得票率預測
http://xfuture.org/contract_groups/916efa8a-8306-402c-8f2c-718060a7815b

圖四。第十三任總統選舉得票率_台北市
http://xfuture.org/contract_groups/524475e6-5ec0-43e7-8d90-348c3297d4f1

圖解國民黨【是誤植不是偽造文書】的詐術

國民黨為了陷害蔡英文,發動了精心策劃已久的宇昌陰謀,動用納稅人繳稅聘用的政府官員經建會主委劉憶如,還有國民黨立委等,偽造了 TaiMed 的文書,目前所知偽造了三次(篡改日期、移除『附件三』、劃掉『張有得』的名字)。事後被抓包,民進黨控告他們偽造文書,國民黨竟然硬拗說:是誤植,不是偽造文書。

『是誤植不是偽造文書』這種句型,能夠拿來做『是一不是二』的二選一,那『誤植』必須跟『偽造文書』對等。譬如說,你會講『是左不是右』,『左』跟『右』屬於同一範疇。你不會講『是左不是黑色』。你也不會講『是明天不是好人』,因為『左』跟『黑色』,『明天』跟『好人』都是屬於不同的概念範疇。在概念上不對等的,不能拿來這樣二選一。

同理,『誤植』跟『偽造文書』也是屬於不同的概念範疇。國民黨使用了詐術,把不屬於同一範疇的概念混在一起。

首先,先看看在法律上如何定義『偽造文書』【1】:

文書乃意思表示之紀錄證明,通常為書面之證明文件,故偽造名義人之意思表示而做成虛偽之文書證明,且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即成立「偽造文書罪」。偽造之定義包含了重新製作以及部分變造等情形,凡製作文書人欠缺製作權限或合法代理權,不論為重新製作文書或僅為部份變更,均成立本條所論處之罪責。

雖然還有細分,但原則就只有很簡單的兩點:(1)文書被更改(事實)(2)足以損害他人(後果)

很重要的是:偽造文書的罪行,與『動機』無關。也就是不管你是因為要陷害別人,還是不小心誤植,只要更改了文書,你就犯了偽造文書罪。

另外有一點就是:只要有損害他人的可能性,罪行就成立,不需要有『他人真正被損害』的證明。

我附了個圖讓讀者更容易看清國民黨如何利用偷換概念的詐術,企圖逃脫偽造文書的罪行:


現在市面上所有的媒體報導,每次報到國民黨篡改文書的時候,都採用國民黨詐術的說法,也沒有告訴讀者上述的觀念,非常不負責任。

【1】什麼是偽造文書
http://www.smart-life.com.tw/findlaw/findlaw_list.php?id=8&cs_id=45&cd_id=141

未來交易所資料:宇昌陰謀恐將造成馬英九崩盤

過去這個週末有三件跟明年總統大選有關的大事:1. 中國黨在上週啟動他們的宇昌陰謀,試圖構陷蔡英文;2. 台灣有史以來首次副總統參選人的辯論,由民進黨蘇嘉全、中國黨吳敦義跟親民黨林瑞雄共襄盛舉;3. 民進黨在台北舉辦了三隻小豬回娘家,小豬運動開始收成。

這三件大事,影響最大 --- 或者說,最受媒體矚目的,恐怕是中國黨經過長期精心策劃,以台灣生技發展為犧牲品來構陷蔡英文的宇昌陰謀。

本文分享交易所三個跟總統大選有關的合約組。第一個是【2012年總統選舉得票率預測】,呈現參與網友對最後得票率的預測。第二跟第三是有關『誰會贏』的預測【2012年總統選舉預測 (A)(B)】,可以算是看好度。後兩者其實是同樣的題目,結果也差不多。

圖一 2012 總統大選得票率預測。參選人:民進黨主席蔡英文(Tsai)、中國黨主席馬英九(Ma)、親民黨主席宋楚瑜(Soong)。資料涵蓋日期:10月21日 ~ 12月14日。資料來源:未來事件交易所。圖中垂直線標記了 12月10日。同時分別標出蔡英文、馬英九與宋楚瑜在 12月10日與 12月14日的數據。

從圖一的資料看來,三個參選人在 11月25日後的得票率穩定維持在:

蔡英文:50~51%
馬英九:40~41%
宋楚瑜:9~12%

也就是說,這個週末的三件大事,包括了金馬集團發動了黨、政、媒三棲以造謠抹黑的奧步對蔡英文進行全面的人格抹殺(對蔡英文不利),還有馬政府的行政院經建會主委劉憶如使用偽造文書日期的下三濫手法栽贓蔡英文被抓包,讓選民看清納稅人付錢的政務官扮演了政黨打手的角色(對中國黨不利),儘管都被媒體報翻天,卻對交易所預測的得票率一點影響也沒有。怎麼會這樣呢?

我想有幾個可能的原因:

1. 交易所被雙方人馬操控讓兩者維持不變。只是這種操控難度相當高,而且交易所經過之前幾次被操控的經驗,似乎調整了防弊措施,因此這個可能性恐怕不太高。

2. 第二個可能的原因,就是選民早就已經有定見,所以,對蔡英文的支持者來說,中國黨的抹黑造謠與人格抹殺,並不能動搖他們對蔡英文的信心;而對中國黨的支持者來說,也不管中國黨再怎麼卑鄙下流,他們還是覺得可以接受這樣的政黨執政。

是不是還有其他原因,我們不知道。有趣的是,當我正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看到黑雨剛出爐的文章【12/13 新新聞與中時民調:「預測得票率」計算】 ,其中計算最近三次民調的得票率預測,結果跟交易所這個合約組維持了快一個月的得票率完全吻合。

如果這樣的話,我們大概可以說:現在恐怕已經沒有『中間選民』了。在這種情況下,中國黨還想用什麼奧步來構陷蔡英文,恐怕只會傷害到馬英九。

另外兩個合約組 --預測當選機率的,可以當作『看好度』預測,則呈現了跟『得票率』非常不一樣的結果:


圖二及圖三 2012年總統選舉預測。

這兩個圖是同樣的主題,趨勢也一樣,從圖可以看出來,在民進黨的小豬回娘家、副總統辯論與中國黨一手策劃的宇昌陰謀後,看好『蔡英文會贏』的人暴增,而認為『馬英九會贏』與『宋楚瑜會贏』的人則雙雙狂跌。

這是個有趣的現象。首先,為什麼圖一的得票率維持不變時,看好度卻有這麼大的變化?

前面提到,圖一告訴我們:現在選民恐怕都有定見,不會再被新的事件影響投票對象。

如此,則這個『看好度』的巨大變化就表示:

即使是現在還堅定支持中國黨的選民,也有越來越多人認為:搞這個宇昌陰謀,這下子馬英九真的沒救了。

或者也可以這樣說:

即使他們認為中國黨設計這個宇昌陰謀,看來馬英九是沒救了,但還是會投票給他。

換言之,現在支持馬英九的,大概都是死忠支持者,馬英九陣營再怎麼向下沉淪,這些人還是會支持他。

第二個奇怪的現象是:宇昌陰謀是中國黨一手策劃來攻擊蔡英文的,跟親民黨一點關係也沒有。但是,原先看好宋楚瑜的,竟也有相當部分轉而看好蔡英文。把最近三天的『看好度』變化拿來比一比:


12/10/11 12/14/11 變化
蔡英文 52.69 58.76 6.07
馬英九 36.86 34.61 -2.25
宋楚瑜 11.58 8.21 -3.37

看好馬、宋減少的合起來 (2.25+3.37 = 5.62) 差不多是看好蔡英文增加的 (6.07)。

這樣看來,馬陣營精心設計的宇昌陰謀,讓不管是哪個陣營的支持者都看不下去,即使馬英九自己的死忠支持者也反對這種下流的手段,可以說已經到人神共憤的地步了。

今天,劉憶如還繼續在開記者會誣陷蔡英文,現在連何大一也列入她誣陷的行列。民進黨對劉憶如、邱毅、林益世、謝國樑,還有吳敦義的老婆蔡令怡提告。蔡令怡對她在澎湖助選時公然散佈誣陷蔡英文挪錢的謠言,說是道歉了,但道歉的卻是『錢的數目沒講對』。整個事情還在火辣辣地進行著,接下來中國黨的那些糞不知道要潑到哪個科學家身上。

同時,蔡英文的看好度還繼續在飆漲中,馬宋的看好度也還繼續往下掉,顯然宇昌陰謀設計到現在已經將馬英九推到徹底崩盤的臨界點。馬英九陣營繼續搞這些糟蹋社會陷害忠良的負面選舉,會不會讓那些持續暴增的『蔡英文看好度』轉成『蔡英文的票』?我們等著看吧!

窮寇勿追!綠營應趕快回到選舉正軌

馬政府的經建會主委劉憶如在這次宇昌構陷陰謀中,扮演了國民黨打手的角色,以篡改的文書試圖要陷害蔡英文,結果沒兩天就被抓包,著著實實翻了個大跟斗,最後不得不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心不甘情不願地出來道歉。

綠營繼續在這個問題上質問她,要她把在後面操控的人講出來。沒想到劉憶如這個理應扮演中立角色的政府官員,在因偽造文書而道歉之後,不沉潛反省也罷,竟反而將他們的偽造文書賴成是民進黨的錯。不僅如此,她還繼續當國民黨的打手進一步污衊蔡英文。這種領人民納稅錢卻甘當中國黨政治陰謀打手的政務官,出賣政府官員中立職守本分的行徑,實在令人不齒。

理所當然,我們看到綠營人士為之亢奮,紛紛要求民進黨一定要告到底,還有支持者要求要把很多人都告進去,趁機一次把這些沒有人性的政治人物繩之以法。

我個人倒是有不同的看法。我覺得民進黨應該見好就收,趕快讓選舉回到正軌。

照常理,一般像篡改文件偽造文書被抓個正著的,應是心虛氣餒,而劉憶如剛開始的表現也符合這個常理。誰料幾個小時後突然轉趨強硬,變得好像她完全沒有錯而繼續出手攻擊蔡英文,這完全不合常理。

從氣餒道歉到強硬出擊中間幾個小時到底發生什麼事造成這種 180度的轉變,頗耐人尋味。我覺得有幾種可能性:

1:被人威脅她的或她家人的生命安全;
2:給她無法抗拒的天大利益;
3:被告知:給他們告沒關係,不必擔心司法單位會為難妳。

也許還有我沒想到的可能性。但不管如何,從劉憶如的行徑可以知道,中國黨的盤算,顯然是:管他有沒有證據,他們就是要繼續打構陷奧步打到全台灣玉石俱焚為止。

老實說,一個堂堂建國百年的政黨,竟然在這百年紀念的一年,淪落到這種公然扮無賴耍下流的地步,我倒是蠻『掬一把同情之淚』的。但如果我是中國黨的操盤手,我也會這樣做,因為,唉!實在是沒有其他辦法了嘛!

既然已經知道中國黨要讓台灣玉石俱焚,現在的問題在:民進黨要不要跟著玩?

先講講,在這場鬧劇中,民進黨現在處的位置。


蔡英文是金馬搞清算鬥爭的最大贏家

如果我們相信未來事件交易所的數據是對民心比較精確的預測,那我可以告訴讀者,中國黨搞出這個構陷案,馬英九等於自掘墳墓,因為交易所數據顯示,本來就已經往下走的馬英九支持度,在這次構陷案中,更是超大量崩盤,而且還在往下直掉中。

而且,不只馬英九的支持跑到蔡英文那邊,連宋楚瑜的支持也有部分轉向蔡英文。

換句話說,即使現在老天給我們一個開關,把這件事在目前這個時間點上關掉,讓它突然從媒體或網絡上全部消失,蔡英文也是因金馬集團構陷陰謀而獲利最多的候選人,即使綠營不跟著玩下去,民進黨還是最大的贏家,這對綠營來講已經是大勝特勝。

用相反的角度想,民進黨如果跟著朝這個方向玩下去,會有什麼可能後果?


中國黨恐將將繼續造假誣陷

首先,中國黨向來有造假的習慣,現在既然有這個偽造文書的例子,甚至像身為一人之下的行政院長、又是中國黨副總統參選人身份的吳敦義,都覺得有沒有偽造文書都沒差反正蔡英文就是有罪,而他的老婆蔡令怡更是公開造謠蔡英文污錢 -- 也就是說,造假、造謠、誣陷、抹黑,這些下流行徑都是他們慣於於使用而不覺羞恥的時候,表示這些人的行為已經跟禽獸沒有差別,那他們用更多的偽造文書來扳回失分,就不是意外了。民進黨有把握在以後中國黨每次偽造文書的時候,都可以百分之百不受傷害嗎?這是無法預期的。


造假誣陷的手法將更細膩

而且,雖然中國黨這次偽造文書的技巧實在是拙劣到難以想像的地步,即使民進黨沒有拿出 TaiMed Inc 原始文件,光看他們篡改過的偽造文,上面還有蔡英文的資歷是 2006-2007 當行政院副院長這一條,也可以知道那是偽造的。這顯示他們這些人低能到連造假的能力都沒有。

但因為已經有了第一次犯錯,中國黨應該不會再犯同樣的錯。往後如果有偽造文書,將會做得更嚴密,民進黨將更難防守。


模糊蔡英文選戰訴求

而最最重要的,如果跟著中國黨朝這個議題打下去,這個選舉將會被中國黨誤導選民將其定位為政黨惡鬥,這正好落入了中國黨跟其龐大的媒體勢力一直要傳遞的『兩黨都一樣爛』的訊息,這樣民進黨就虧大了。如此,蔡英文參選所一直要傳遞的理想:理性的政治環境、互相包容的政治態度、在地生根的經濟 。。。 等等所有正面的訊息,將完全被中國黨的烏賊戰淹沒。

這 --- 不正是中國黨現在最最最希望的嗎?

這就有點像身上有光明正義的尚方寶劍卻放著不用,反而跟對手的互丟泥巴一樣。光這一點來講,民進黨可就虧了,而且虧很大很大。
這是

物極必反的歷史鐵則

最後,從歷史的角度看,所謂『物極必反』,每一件事衝過頭一定會產生回火。中共對台灣的武力威脅每每導致相反的效果,獨派推獨過頭招致人民反感反而傷害了建國大業,馬英九瘋狂傾中反而導致台灣意識前所未有地高漲 --- 每一件事,都是你想推什麼,推太用力了,歷史反而走向另外一個方向。即使這些遠的不說,光是這次大選,民進黨就已經吃過幾次物極必反的大虧。

所以,在推動理想的路上,不要太貪心要一次賺太多。慢一點無所謂,只要往正確的方向就是正途。想賺多而推太多,往往反而倒退嚕甚至可能無法挽回。這是站在統獨光譜兩個極端的激進獨派與激進統派如馬英九永遠無法理解的歷史奧秘。


回到選舉軌道才能彰顯蔡英文參選的意義

我個人認為,蔡英文的風格在這次總統大選中對台灣的意義,最最重要的是藉此讓台灣有更好的風氣、更公平理性的、更包容的社會與人文思想。也就是一個全盤的社會改造與文化提升。再其次,才是蔡英文當不當選的問題。

這樣看,在現在這個綠營已經得很多分的時機,是不是去告什麼人,實在是已經可以忽略的芝麻小事了。

今日新聞篡改蔡英文談話內容誤導讀者

這次國民黨用潑糞戰法把過去已經被檢驗過的宇昌科技案重新拿出來鞭,媒體當然是大報特報。意外的是,在過去表面上『表現得』比較沒有藍綠色彩的今日新聞,竟然親身扮演國民黨這場潑糞低級戰法中的助攻角色。

該報新聞中心主任莊雨琳,在一篇新聞中(【怒談宇昌 蔡英文斥馬政府自甘墮落:不擇手段的選舉報復】http://www.nownews.com/2011/12/09/301-2765134.htm),引用了蔡英文在記者會中對投資宇昌的用語時這樣報導:

有關蔡家投資宇昌一事,蔡英文說,當時來自民間的資金是不足的,所以才會說服家人進場投資,「本人及家族從頭到尾都不曾獲利,反而是政府獲利10億元以上。」

其中提到的『不曾獲利』看起來是直接引用蔡英文的話。但是蔡英文根本不是這樣講的。她原本的說法;

『當時本人已對外說明,並承諾民間資金到位後家族投資即會退場。事實上,本人及家族從頭至尾都不曾獲取暴利,反而為人民與政府獲利十億。』

原文說的是『不曾獲取暴利』,不是『不曾獲利』。原文與原音可見這裡,大概在 3:00 的位置:【蔡英文針對宇昌生技案之聲明】

莊雨琳的報導,把蔡英文的原音『不曾獲取暴利』篡改成『不曾獲利』,這在新聞報導的領域中,已經喪失了新聞專業,也違背了職業道德。

我本來覺得,有時候有些有良心的新聞記者照實況報導,可是在上面的『有立場的主編或老闆』堅持要改成政治惡鬥的報導,那該記者也是無可奈何。所以我先想說,莊雨琳也許也是這樣。

等到我稍微查了一下資料才知道,今日新聞的新聞中心主任不是別人,正是莊雨琳本人。這恐怕就難辭其咎了。

莊雨琳的另一篇報導總統候選人抽籤的新聞:【大選號次抽籤 馬英九2號、蔡英文1號、宋楚瑜3號】 http://www.nownews.com/2011/12/09/11754-2765057.htm

報次序不照號碼報,抽到 1 號的蔡英文排到第二,抽 2 號的馬英九反而排第一?什麼心態會造成這種奇怪的報法?

今日新聞還用『沒獲利』做成標題發了一篇報導:【宇昌純投資沒獲利?何美玥證實:蔡英文家族獲利約千萬】

也是拿著經過篡改後的錯誤用語來練。

蔡英文本人說的既是沒有暴利,也就不排除有正常投資所得,今日新聞把內容說成是『不曾獲利』,使其與事後有獲利的報導前後不相符,誤導讀者誤信蔡英文說話不實,就這樣紮紮實實地把蔡英文給陷害了。

另外,今日新聞的報導網頁,通常有一個讓有臉書的網友留言的地方。在莊雨琳該篇篡改新聞的報導地下,有很多讀者的留言,顯示了不少人誤信該報導而認為蔡英文不老實。我在那裡留言指出該報導篡改內容誤導讀者,請讀者不要被誤導。結果,半小時後,整個留言部分共 33 個留言完全消失(查看了其他幾個新聞的留言都還在,網頁已經快照存證)。

沒有道歉,沒有更正,網友留言的更正訊息還被隱藏,留下篡改過的新聞繼續誤導讀者。在台灣目前這種對立嚴重、情緒繃緊的節骨眼,這種扭曲不實的報導,整個社會要付出多大成本?今日新聞是不是打算放棄『新聞報導』的領域,嘗試在『政治鬥爭』的領域裡佔有一席之地?

該報導的最後一段是這樣寫的:

在這場記者會上,蔡英文也多次語帶憤怒強調:「行政部分選擇性的運用資訊,進行不實的抹黑,這是不擇手段的選舉報復,這是民主之恥,國民黨自甘墮落!」

荒謬的是,『運用資訊,進行不實的抹黑』,不正是今日新聞這篇報導的最佳寫照嗎 ?

從未來事件交易所資料看馬英九的三次大失血

未來市場交易所有三個關於明年總統大選的合約組:兩個預測當選機率,一個預測得票率。在這裡與讀者分享『預測得票率』的合約組。底下呈現兩個圖,第一個是純粹劃出資料走勢,讓讀者有機會事先自行判斷,以免受我的分析的影響。第二個圖則是增加了兩個元素:(1)根據最近的走勢以外插法推測到明年大選日(1月14日)的可能結果;(2)加入重大事件與我的個人分析。

圖一:2012年總統大選『得票率預測』。資料來源:未來事件交易所
http://xfuture.org/contract_groups/916efa8a-8306-402c-8f2c-718060a7815b
圖一:資料的範圍,除了宋楚瑜是在十一月四日才被加入合約組以外,蔡英文跟馬英九的資料涵蓋今年九月一日到十二月二日。

圖二:得票率趨勢分析並推測投票日可能結果。A:馬英九支持者在十月中
有相當部分轉向蔡英文,馬英九開始失勢;B: 宋楚瑜加入預測合約組,加速
馬英九失血;C: 柿子大戰開打,更多馬英九的票轉向宋楚瑜,顯示選民對
宋楚瑜信任度增加。如果此趨勢維持不變,估計馬英九與宋楚瑜將在選前
十天左右進行死亡交叉,選舉結果宋:馬比可能達到 30:20.
圖二:分析與推測

蔡馬在十月中前,幾乎都維持在穩定微幅上漲中,但在十月中卻大反轉,圖中 A 點顯示,約有 5% 的馬英九支持者在極短時間內轉向支持蔡英文。十月中發生了幾件大事:蔡英文那邊是台一線走完,三隻小豬上場。馬英九那邊則是和平協議的暴衝、公投立場的反覆、老農津貼的吝嗇等等。從那時起,蔡英文穩定維持在將近 50% 左右,而馬英九則繼續下滑。

到了十一月,宋楚瑜加入合約組計算(圖中 B 點),可以明顯看出馬英九的支持者開始流向宋楚瑜,造成了馬英九第二階段的滑鐵盧。

十一月底,柿子大戰開打(圖中 C 點),馬金集團傾全力全面對民進黨出刊的水果月曆開火。親中集團的名嘴政客也對蔡英文展開攻擊,統媒民調配合演出說蔡英文支持度掉了多少多少。但交易所的數據卻說:蔡英文完全沒有受影響,整個烏賊戰,馬英九才是受重傷的人,他的票更快速地流向宋楚瑜。宋楚瑜成為馬英九烏賊戰的唯一受益人。這是馬英九的第三階段崩盤。

根據這些資料可以知道:馬英九已經經歷了三次大失血,第一次(A 點)是蔡營的選戰策略成功外加馬英九的無能;第二次(B 點)是宋楚瑜的參選;第三次(C 點)則幾乎可以說完全是馬陣營自己玩負面攻擊蔡英文玩出來的。

到選前還有一個多月,我們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但如果照整個趨勢看來,馬英九跟其親中集團選戰打得毫無章法(其實也不能怪他們),必然會更依賴負面選戰,而這種方式將更加快速地造成崩盤。即使馬英九突然變聰明了,到選前不再出包,也就是失血速度不加快,那以目前趨勢,到選前 -- 估計選前 10天左右 -- 仍然會跟宋楚瑜進行死亡交叉,最後的結果可能會是:

蔡英文:宋楚瑜:馬英九 = 50%:30%:20%

在這種情況下,藍營如果要棄保,到底要棄誰保誰,應該是很明顯的。

另外,蔡英文的支持度大致上都維持在 50% 左右,雖然有微幅上升,但幅度非常小。這是一個值得綠營深思的地方:為什麼已經做了那麼多的努力,蔡英文的支持度,卻沒有再往上升呢?這應該是民進黨與蔡英文的支持者必須關心的問題,畢竟,如果蔡英文能夠當選,但卻跟以前陳水扁一樣只是微幅勝選,那表示當選之後還有很艱困的阻力在前。如果現在能先思考、解決這個問題,那將會以更多民意支持的方式當選,這應該是綠營的最上策。

所以綠營支持者不妨更嚴肅地面對這個問題。我的建議是從這裡開始:思考蔡英文把藍色小豬命名為『包容』的用心,想想看我們怎麼樣做才可以不辜負她的心意。

吳志揚要告維基百科?

昨天看到一則很好笑的新聞,差點沒笑翻。。。

『吳志揚要求維基百科更正 否則提告』
http://news.chinatimes.com/realtime/110101/112011111500680.html

【最近,維基百科劉邦友血案條目內容,敘述一段內容為坊間謠傳劉邦友乃因政務得罪國民黨高層政要及黑道幫派而引來殺機,以事前事後之利益關係變化,當屬國民黨大老吳伯雄所獲得之利益最大。

對於這一段內容,吳伯雄的兒子,現今為桃園縣長吳志揚獲知後感到震怒,透過觀光行銷局李紹偉局長對外說明,表示已經指示研考會深入瞭解,對維基百科不實部分要求更正,如果不更正會加以提告。 】

吳志揚到底幾歲,竟然連維基百科是讀者提供的這種事情都不知道?還嗆聲說要告?這已經夠好笑的了。

於是我就去找那個劉邦友命案的維基百科:劉邦友血案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A%89%E9%82%A6%E5%8F%8B%E5%91%BD%E6%A1%88

確實有這一段:

【坊間謠傳劉邦友乃因政務得罪國民黨高層政要及黑道幫派而引來殺機,以事前事後之利益關係變化,當屬國民黨大老吳伯雄所獲得之利益最大,不僅就任縣長之職、其子吳志揚至今(2011)仍為現任縣長,成為祖、父、子三代均為該縣縣長之家族;但因苦無直接證據,故本案到目前為止仍為懸案。由於本案未能偵破,故現今官邸已被拆除,原址改建為桃園縣警察局辦公大樓。】

不過最好笑的是後面還加了一段:

【而後吳伯雄其子吳志揚於2011年時,認為本條目資訊不實且不知如何修改WIKI,揚言要對WIKI百科提告。然而至今尚未提告。 PTT鄉民得知,哄堂大笑。】

賽車者如果一直擔心看牆,遲早會撞上去

美國最近有一件被稱為『西孟菲斯三人組』 (West Memphis Trio, or West Memphis Three) 的兇殺案例 【1】。事由是 1993 年在美國阿肯薩斯州 (就是前總統克林頓出身的那一個州)的一個叫做西孟菲斯的小鎮,有三個 8歲左右的小孩子被謀殺。警察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很快地逮捕了戴蒙 (Damien Echols)、傑森 (Jason Baldwin)和傑西 (Jessie Misskelley, Jr.)三個 16~18 歲的年輕人。其中傑西智商只有 72,心智年齡可能不到 8歲。警方不斷哄騙他,最後騙得一番證詞說三個人共同殺害三個小孩。雖然該證詞所說的作案時間跟小孩被殺時間差了差不多 12 個小時,但三個年輕人就這樣在 1994 年被定罪:戴蒙死刑、傑森跟傑西都是終生監禁。

調查跟審判期間檢警方面不少違法情事,暫且不提。這件事因為太離譜,激起了社會公憤,不少人主動介入幫忙平反。因為戴蒙跟傑森是玩樂團的人,音樂界、演藝界都出動幫忙(其中最有名的應該是 Johnney Debb)。就這樣整整拖了 18年,到今年終於爭取到一次重審的機會。在重審開始前,辯護律師跟檢察官透過一個特殊的『阿爾法認罪』達成協議。這個特殊的認罪規定是:被告在法律上承認有罪(所以不必再開庭),但法律之外宣稱無罪。就用這種方式,三個被告以認罪的方式,換到檢察官的『不重新開庭但放他們自由』。

除了檢警的荒唐作為差一點冤殺了一個人之外,這個案子還有很多精彩曲折的內幕,以後電影小說應該都會出來,這些也暫時不提。

話說戴蒙等三人在一個月前獲得自由,戴蒙結了婚,跟他老婆一起接受 CNN 的皮爾斯的專訪。皮爾斯對戴蒙坐了 18 年的死牢,如何面對隨時有可能被處死的日子,問了許多問題。其中一段大概是這樣問的:

皮爾斯:『你覺得你有可能就這樣被處死嗎?』

戴蒙:『當然。如果他們可以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判我死刑,當然也就有可能真的把我處死。』

皮爾斯:『那你在為求生奮鬥的這麼多年之中,是不是常常擔心會這樣死去呢?』

戴蒙想了想,說:『不會。我有一個賽車的朋友跟我分享了他的經驗。他說,如果你賽車的時候,一直擔心會撞牆而不斷分心去看牆,那遲早有一天你會撞上去。我的目標是積極找出平反的方法,我就全心全力朝那個目標去做。擔心只會讓我分心而已。』

我們每個人都在賽車。我們的國家,也在賽車。如果我們賽車是要順利地比別人快一點到達目的地,戴蒙的經驗,是不是值得我們學習呢?


1. West Memphis Three
http://en.wikipedia.org/wiki/West_Memphis_Three

認清邱毅的亂台公式

最近國民黨黨籍立委邱毅連續爆料,將蘇嘉全的合法農舍抹成非法,馬英九的競選主軸因此整個被邱毅的口水戰淹沒 【1】,使國民黨的競選變成抹黑攻擊的流氓打法,完全與理性政見宣傳背道而馳。

邱毅已經不是第一次利用這種爆料抹黑的手段,可是為什麼好像每次都會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

很顯然,如果沒有媒體配合演出,邱毅這種抹黑爆料方式是完全無用武之地的。因此媒體顯然是邱毅能夠使台灣的政治文化向下沉淪的重要因素。

但更重要的原因,恐怕是國人沒有認清邱毅這種爆料抹黑的鬥爭手腕,以及其對台灣社會的傷害程度有多大。

我在多年前寫的兩篇名為『撕裂台灣社會的陰謀』的文章【2,3】,點出邱毅為了達到政治鬥爭的目的,不惜以犧牲台灣法治結構為代價的鬥爭公式:

1. 抹黑對手 -- 以不實謠言抹黑對手;
2. 煽動群眾 -- 靠記者會與泛藍政論壇煽動民眾;
3. 扭曲輿論 -- 民眾被誤導而形成以謠言為根據的輿論;
4. 告上法庭 -- 自己或對手告上法庭;
5. 法官屈服 -- 可能在判決前就感受到被煽動的輿論,因此乾脆判有罪比較省事;
6. 暴力對抗 -- 若法官判無罪,就帶著被煽動的民眾以暴力【4】對抗司法制度;

邱毅這套鬥爭公式,這對台灣社會有什麼傷害?

首先,煽動輿論進行公審以破壞司法制度

司法制度的存在,有維持社會正義的功能,邱毅如果真的有什麼對手違法的真憑實據,根本不需要1,2,3 的步驟,直接根據證據告上法庭,就可以善用司法的功能來將對象定罪。但如果讀者仔細去分析邱毅在重要政治議題的鬥爭手段,一定是先煽動民眾,而不是先上法庭

為什麼要先煽動民眾,而不循司法制度,直接告發?

最可能的是,他手上根本沒什麼真憑實據,因此如果直接循司法途徑就不可能達到將對手鬥倒的目的。只有煽動民眾,利用被扭曲的民意來對法官形成輿論壓力,因此而判有罪時就達成目的,若判無罪時動員被煽動的民眾上街,如此則不管手上證據如何缺乏,都有可能達到他的鬥爭企圖。

這種鬥爭手段的結果,就是『以法律為基礎的司法功能』,被『以污衊為基礎的輿論公審』所取代。司法制度所欲彰顯的社會正義,將會被邱毅這種政治鬥爭的下流手法破壞殆盡。

其次,製造藍綠對立,破壞社會和諧

台灣經過近十年的藍綠激烈對抗,社會資源平白消耗,人民緊繃在社會撕裂的壓力中,恐怕早已經厭倦了。一個理性的,和諧的社會,應該是人民所期待的。

但邱毅這種利用輿論公審的鬥爭方式,卻是跳過理性的疆界,用煽情的方式點燃了對立的火把,將整個社會又綁架在無理性的激化與對抗中。我們看到那些被邱毅所煽動的名嘴與民眾的那種瘋狂喊殺的姿態,也看到邱毅誣陷對象的支持者的據理反擊。這樣的撕裂的、對抗的社會,是我們想要的嗎?

尤其在綠營在蔡英文的帶領下漸漸走向包容分歧、尋求共識的時候【5】,邱毅這種撕裂社會的鬥爭演出,可謂是反社會反潮流的落伍行為。

看清邱毅的亂台公式

2005年底,民進黨立委黃昭輝【6】指出:

【立委邱毅在媒體發表危言聳聽、言過其實的言論,混淆台灣人民視聽,造成社會動盪不安,他並痛批邱毅意圖將台灣帶向毀滅之途,是台灣的亂源製造者,呼籲台灣人民公審到處亂造謠、抹黑他人的「白賊七」邱毅。

他在記者會中表示:【以邱毅歷年來許多公開言論作為證明,認為邱毅都是以錯誤、不實證據污衊政敵。】

可見邱毅企圖『將台灣帶向毀滅之路』,由來已久,不是現在才開始。事實上,邱毅過去的爆料,多是循著本文中的鬥爭公式 -- 筆者在 5 年前 (2006) 點出他的亂台公式,表示 5 年前這套亂台公式就已經是邱毅慣用的伎倆。要認清這套鬥爭公式,將有助認清邱毅的亂台本質。

說到這裡,我們免不得要問一個問題:邱毅用這樣的鬥爭手段,破壞了司法,造成了對立,到底是為了要讓誰受益?

對那些相信了邱毅的謊言而跟著影響司法的民眾來說,如果造成台灣法治的敗壞與藍綠對抗的激化,自己還有自己的下一代不也是受害者嗎?這樣說來,邱毅這些亂台演出,其目的恐怕不是為了這些也將成為邱毅受害者的民眾吧?

國人不妨仔細看清邱毅的亂台公式,看清這套公式對台灣的傷害有多大。畢竟,多數人不希望看到台灣變成沒有法治只有公審、沒有和諧只有對立的社會。犧牲自己未來和諧社會去滿足一個政客的利益,恐怕也不是多數人的願望。


參考資料:

1. 黃金十年沒人氣 黨政人士唱衰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oct/9/today-fo1-2.htm
2. Society-breaking conspiracy in Taiwan (撕裂台灣社會的陰謀)
http://echotaiwan.blogspot.com/2006/06/0606-society-breaking-conspiracy-in.html
3. Society-breaking conspiracy in Taiwan (2) (撕裂台灣社會的陰謀2)
http://echotaiwan.blogspot.com/2006/06/0606-society-breaking-conspiracy-in_07.html
4. 邱毅帶領激動的群眾以暴力攻擊高雄地檢署

5. 蔡英文:包容認同分歧 尋求基本共識
http://www.youtube.com/watch?v=92H9uz2DYHI&feature=player_embedded#!
6. 綠委:白賊七邱毅 亂源製造者
http://www.epochtimes.com/b5/5/11/1/n1103874.htm

早決定做八年,但上次先用詐術騙到四年

馬英九上任到現在,什麼 633,什麼 12 大建設等等許多參選前的承諾一一落空,不免讓選民有被騙的感覺。我們看到他最近馬英九正使盡渾身解數在解這個結。他的解法現在看來有兩招:


1. 否認當初的承諾

馬英九的第一招,是徹底否認當初的承諾。譬如說,馬蕭配在上次大選時,提出廢除台南地區的新市及白河兩收費站的政見。這個政見是以馬英九的簽名文宣出現在選民面前的。現在,這個承諾完全落空,馬英九不像個男人一樣承擔面對也罷,竟然否認那是他的政見【1】。

馬英九對於自己簽名文宣的否認,無疑告訴選民:國民黨的文宣,即使是有馬英九簽名的,也可以隨時被馬英九否認。馬英九已經把自己的簽名當作用過的衛生棉一樣隨時可以被拋棄。


2. 承認當初的承諾是個騙局

第二招則是死馬當活馬醫的招數,就是乾脆直接承認四年前的承諾是個騙局。他到高雄市成立『南區勞工加油隊』時,說他在四年前競選總統之前,就打算要做八年總統 【2】。

台灣總統不是人民投票選出來的嗎?這位馬先生有什麼本事,竟可以自己決定要做八年?

更何況憲法規定總統一任四年,馬英九卻自認自己選一次的任期是八年,馬先生到底懂不懂得憲法?

最不可思議的是,馬英九當初為了坐到那個總統位置而對選民做了那麼多承諾時,有誠實地告訴人民:那些承諾是八年的計劃嗎?

沒有。他給的承諾就是一個任期的承諾,也就是四年。人民相信他的四年承諾,現在很多承諾都做不到,竟然敢用『承認當初使用詐術』的方式來唬爛。

從馬英九最近不斷聲嘶力竭地說他參選之前就決定要做八年【3】,顯然他已經完全不在乎向人民承認四年前使用了詐術。

現在問題是:既然馬英九在四年前用詐術騙到了一個總統的權位,選民要如何相信馬英九現在所做的任何承諾,不是另一場詐術的演出?


參考資料:

【1】 廢新市、白河收費站跳票 綠提告促查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oct/1/today-p1.htm
【2】 總統:參選總統之初就決定做八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17/1/2ywj0.html
【3】 馬總統:國家倒退我來救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30502/132011100200678.html

一中就是中華民國?教育部打了馬英九一大巴掌

黑雨大之前的文章【1】說到,雖然馬英九口口聲聲說『中國』就是『中華民國』,但泛藍媒體如中國時報卻自己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成中國,等於中時親自拆穿了「一中各表」的假面具:

【由於兩個國家內部都有許多愛作白日夢的阿Q,整天幻想「已經」擁有另一個國家,後來搞出個虛假的「九二共識」宣稱兩邊可以「各表一中」,原本就已經可笑至極。現在,甚至連經常在高呼叫喊「一中各表」的中國時報,居然也被「中國」、「大陸」、「中華民國」幾個詞搞得精神錯亂了,更何況是早已經被這些錯亂國家認同與詮釋搞得七暈八素的孩子們,哪能分得什麼是實話、什麼是謊話呢?】

這是馬英九的支持者必須面對的非常殘酷而令人無法安枕的現實。畢竟,『中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是當代史的事實,而馬英九卻在這個事實之外幻想了一個『中國=中華民國』的烏托邦,然後逼大家去活在那個捏造的國度裡。

人民如果相信馬英九的『中國=中華民國』,就必須假裝看不到目前『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事實;而如果他們對『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真實世界現況有清楚的認知,則必須否定馬英九『中國=中華民國』的言論。

也就是說,『相信馬英九』跟『認知現實』,兩者是互相矛盾、無法並存的。

如果有人幻想可以同時擁有這對立的兩面,那只有一種可能性,就是這個人必須逼自己人格分裂:一半的腦袋相信馬英九在幻想的『中國=中華民國』,另一邊的腦袋則認知『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事實。他的人格必須維持這樣的分裂,才能合理化互不相容的兩個對立觀念。

這種人格分裂絕非危言聳聽。事實上,不但每一個馬英九的支持者必須將自己人格分裂,連馬英九自己的政府都不得不做這種『政府的人格分裂』才能繼續運作。

根據報載 【2】,國際知名期刊「科學」(Science)日前刊登了一篇專文,提到台灣學者與中國學者合作的研究計劃,在要發表研究成果的時候,中國學者強迫台灣學者將『中華民國台灣』改成『中國台灣』。這種打壓再三上演,已經不是新鮮事。倒是教育部的反應很特別 【3】:

【教育部政次林聰明昨明確表示,教育部已發文各大學,為維護主權,國內學者發表在國際期刊的論文,必須掛名「Taiwan」或「R.O.C.」,如果掛名「China」或「Taiwan, China」,一概不承認,也無法用於求職、升等、計畫申請。】

奇怪,教育部應該是馬政府的單位吧?他們的老闆馬英九不是一再地強調: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嗎?

如果『中國就是中華民國』,那為什麼教育部要排斥那些使用『中國』來發表論文的中華民國公民呢?難道身為總統的馬英九有信口開河的特權,而人民如果相信他的話,就必須受公權力的懲罰?

教育部這樣做,已經徹底否定了馬英九『中國=中華民國』的夢囈。更值得注意的是,教育部反對國人使用『中國』的理由是『為了維護主權』。這不是擺明了說馬英九的『中國=中華民國』是在犧牲主權嗎?

教育部用政府的公權力,公開宣示了與馬英九的夢幻國度相反的說辭,不但打了馬英九一大巴掌,也明白告訴國人:馬英九的那些虛幻的『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的口號,是無法落實到實際生活中的。國人如果要相信馬英九這些鬼話,就必須讓自己人格分裂,同時承擔被馬政府懲罰的後果。

延伸閱讀: 孩子們,千萬不要學馬英九說謊 / 黑雨
http://blackrain.skycity.cc/2011/09/28/8871.html


參考資料:

1. 中時親自拆穿了「一中各表」的假面具
http://blackrain.skycity.cc/2011/09/13/8615.html
2. 兩岸合作研究遭矮化 立委促國科會徹查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ug/17/today-fo3-2.htm
3. 教部:論文掛名China 不納學術成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ug/17/today-fo3.htm

笑看急獨派支持宋楚瑜參選總統

宋楚瑜日前總算千辛萬苦找到副手林瑞雄,然後趕著登記連署。他之前的參選動作本來就是大新聞,藍綠兩方都在嚴肅評估對選戰的影響。但一直到他真的開始領表登記之前,很難說他的參選動作不是純粹為親民黨立委熱身而發動的造勢,以期做為跟國民黨討價還價的籌碼。因此最後真正開始正式連署,還是一顆震撼彈。

但最勁爆的消息恐怕不是宋的開始正式連署,而是 『908台灣國辦公室』【1】的人馬,在鎂光燈的照射下,穿著他們的『制服』,到宋楚瑜連署領表處說要支持宋楚瑜參選到底【2】。

【大戰略方向,我們要響應台灣本土派的棄馬保台。我們反馬的行為是一致的。事實上我們也希望能夠支持宋省長,能夠打死不退堅持參選到底】

台灣國辦公室這個團體被記者視為『鐵桿獨派』,但這樣歸類恐怕不精確。獨派裡面鐵桿的有很多,有緩有急,有體制內選舉路線及體制外革命路線等等不同的想法。台灣國辦公室應該是體制外運動路線,屬於『急著先獨立其他再說』的獨立第一的團體,因此應該歸類為『急獨派』比較恰當。

一個急獨派的團體,出現在大統派的總統連署場合,說要支持一個統派的『省長』當總統來替他們『棄馬保台』?

這就有意思了,大家的第一個反應就是這是一個策略運用,假裝捧宋楚瑜參選總統,但真正目的是要分散馬英九的票。

雖然我們無法證明這個說法,但不妨就當作這樣來看。

選舉要靠『勢』,所以要『造勢』,這個我們都明白。我們也可以看到,一個勢的起落,除了當事人本身的條件與言行外,更是很多因素的綜合。而這些眾多因素需要互相干擾牽制調和到某種程度,才有氣勢高漲的條件,因此勢要起來不容易。

但是,一旦這個勢是在快速上升的階段,就表示這些眾多的因素,已經互相調整而達到一種讓這個勢往上爬的『最適當狀態』。在這種情況下,要擋下來就不容易。

這就好像馬英九現在所處的局勢裡,眾多因素已經調和到『衰敗』的狀態,要再勃起就很難一樣。

宋楚瑜現在會在這個往前衝刺的節骨眼上,表示那些眾多的因素,已經互相調整到某種程度,其勢也許不到浪頭,但至少讓他可以看到那個『起勢』。

但是他還有一個很大的因素無法靠他自己或身邊的人克服,那就是他親中的統派本質。

我在之前的文章中提到,『不當中國人』已經是台灣人的共識 【3】。在這種環境下,宋楚瑜長久以來建立的統派本質是逆著台灣的大勢的,這將是他參選的致命傷,而且是他再怎麼努力再怎麼辯解,也無法醫好的致命傷。

不過,真巧,就在這個時候,天外飛來一批急獨派,到宋楚瑜的場子幫宋營造了『不分藍綠、統獨兼收』的印象,把宋楚瑜這個無藥可救的致命傷給貼上膏藥了。

大統派的候選人,竟然是急獨派送了救命靈藥!台灣政壇真是稀奇古怪,連這種怪異的事情都發生了。

急獨派這臨門一腳(後頭好像還有繼續在推),會不會是助宋成大功的關鍵,我們不知道。但至少對宋的造勢是個正面的貢獻。

而就像前面說的,如果是在快速往上爬的勢,要消去就很難。這些急獨派興沖沖的跑去幫忙宋楚瑜『造勢』,他們如何控制那些影響那個勢的眾多因素,以便將宋楚瑜的勢,控制到使其上升到『不得不參選』的強度,但又不高過『贏得選舉』的強度?

如果宋楚瑜的『勢』造得很成功,甚至因此而進了總統府,那這些鐵桿急獨派,等於是扮演了關鍵角色,這將會是何等滑稽!

所以,我的標題是『笑看』,因為這實在是有點像在看黑色喜劇。


參考資料:

【1】 台灣國辦公室
http://908taiwan.org/
【2】 拚百萬連署 驚見獨派挺宋-民視新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3IDCM3qx6sc&feature=player_embedded
【3】 『不要當中國人』是台灣人的共識
http://blackrain.skycity.cc/2011/09/03/8395.html

『不要當中國人』是台灣人的共識

日前在一篇文章中【1】談到政大選舉研究中心發表的台灣人認同民調歷年的趨勢【2】顯示台灣人認同比例越來越高,而且儘管馬英九傾中動作不斷,在他任內,台灣人認同反而快速增加。

為了讓讀者更容易觀察在過去 20年來這個『台灣人離中國越來越遠』的大勢,我把政大的趨勢圖用另外一種形式畫出,把『認為自己同時是台灣、中國兩國人』的及『沒有回答』的先排除 【排除理由在參考資料3中解釋】,光從『已經決定自己是台灣人或是中國人』的資料重畫一張圖,來看台灣國家認同 -- 或說台灣意識 -- 的發展趨勢。

底下的圖,縱軸是時間,從最古早的 1992 年在最底下,往上畫到最近的 2011 年,總括差不多 20年的時間。左邊(紅色)是自認是中國人、不是台灣人的百分比。右邊(綠色)是 自認台灣人、不是中國人的百分比。自認是中國人的條狀圖,從中間畫向左邊;自認是台灣人的條狀圖,從中間畫向右邊。兩者加起來除以二,就是中點,用三角形 ▲ 標示。在時間的縱軸上,觀察這個 ▲ 順著時間的左右移動,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歷史的走勢。兩邊都標了年份以利觀察。台灣部分同時加上總統與任期。


從最古的 1992 看起,那時代的台灣人民中,『自認是中國人』的(25.5%)比『自認是台灣人』的(17.6%)還多。但隨著時代演進,自認為中國人的快速減少。事實上早在 1995年,李登輝還在黨政時,自認台灣人的已經超過自認中國人的比例 (25%:20.7%)。這個走勢一直持續,甚至馬英九上任之後更是快速攀升,在他上任一年後 (2009)首次突破 50%, 到今年(2011)已經達到 54%。 

從這個走勢看來,『不願當中國人』是台灣人民認同的走向,從 20年前就開始這樣,每年都有更多的台灣人加入這個行列,一直到目前已經超過了半數。這不是什麼口號,也不是什麼理想,而是一直在進行的歷史洪流,到目前已經成為一種流行,一種『多數認同的共識』,因此是無可逆轉的客觀歷史現實,不管是誰當總統都無法改變這個趨勢。

該民調資料以這樣的方式呈現的最大好處,就是可以幫助讀者一眼就看出這個台灣歷史的走勢。即使我們把圖縮小到這麼小:


讀者不用看文字解釋(也就是不必用大腦思考),一眼就可以看出:『不願當中國人』是台灣人的共識。這是無法改變、無法漠視的歷史走向,有誰想要對這個走向強加改變,要不是用騙的,就只能用強的。

看到這個歷史走勢的讀者,可以觀察一下:當今政治人物,是誰正在用恐嚇的詞彙,要強迫台灣人改變這個歷史的走勢。


參考資料:


【1】馬英九為什麼急著咬定九二共識
http://blackrain.skycity.cc/2011/08/28/8220.html

【2】政大選舉研究中心發表的台灣人認同民調歷年的趨勢圖
http://esc.nccu.edu.tw/modules/tinyd2/content/TaiwanChineseID.htm


【3】 為何排除『認為自己同時是台灣、中國兩國人』的及『沒有回答』的資料:
1. 這兩個群體的國家認同還沒有確定;
2. 本文所繪製的圖形,左邊跟右邊的資料必須有一個共同的起點,從該點分左右,『中國人』向左,『台灣人』向右。如果把『認為自己同時是兩國人』的資料考慮進去,將無法或很難找到這個共同的起點;
3. 『認為自己同時是兩國人』的比例,從 1992 年的 46% 降到 2011 年的 39%,雖然並非維持不變,但降幅太小,跟『自認台灣人』比例變化 (同樣的 20年間從 17% 升到 54%)差別太大,因此即使考慮進去,對整個歷史走勢應該不會有顯著的影響。




馬英九為什麼急著咬定九二共識

馬英九有關九二共識的詐騙行為,在去年(2010)底發了一陣子瘋硬逼蔡英文要接受但卻失敗之後,冷靜了下來幾個月。最近這一個月來卻又突然抓狂,開始重新動員人馬全力推銷九二共識騙局,連菜鳥殷瑋 [1]、很久沒有針對該話題公開發言的九二共識捏造者蘇起[2]、很久沒有在政壇活動的前行政院長唐飛[3],最近都突然公開發言對公眾進行洗腦。

這是一個相當不尋常的動作。一來在極短的時間內大量動員針對單一事件集中火力,必然有其急欲達成的目標。二來,馬英九上台三年,使得貧富差距越來越大,人民生活越來越難過。如何改善經濟環境,應該是明年大選中人民最最重視的議題,但馬英九卻在這時候急著把選戰主軸政治化。為什麼?

讀者不難猜測:這一段時間蔡英文正開始推出她的十年政綱,馬英九除了等著他底下的人針對十年政綱連夜趕工拷貝出一套山寨版之外 [4],實在也無能提出什麼自己的主張。這時把選戰政治化,除了可以替他無能內在遮羞之外,又可以轉移媒體注意力,對馬集團來說,可謂一舉兩得。

這樣的觀點是完全符合目前台灣政治發展現況的,因此可以做為馬英九急著在這時候咬定九二共識的『微觀』解。


馬英九的昏庸無能阻礙了中共的併台大業

除此之外,我想分享另外一個角度的看法 --- 如果我們把觀點拉遠一點,試著跳出台灣最近的一些政治發展細節,轉從『巨觀』的角度,把馬英九的九二共識騙局放在歷史走勢中來檢驗,也許我們可以看出一些很有趣的脈絡。

一個國家的總統,其觀點左右著該國歷史的發展。其一舉一動,相當程度造成該國歷史的『勢』,而這個『勢』,有時候成為一個總統登峰造極的浪頭,但有時候卻成為使一個總統身敗名裂的困局。我們從過去幾任總統可以看出這個現象來。

而馬英九現在所要面對的『勢』,實際上是他自己的昏庸無能所造成的一個困局。 陷在他自己造成的困局裡,現在的馬英九已經完全喪失了『造勢』的能量。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怎麼樣在自己造成的困局裡,避免被那些因為自己的昏庸無能所製造的強大的負面能量所埋葬。

這些『強大的負面能量』,可能來自於很多方向。我在上一篇文章『誰想為無能的主帥葬送前途?』[5] 中,提到國民黨中有實力有良知、有理想有抱負的黨員,看到馬英九明明這麼草包,卻可以佔住帝位看報紙玩臉書同時手握大權,恐怕會有『我可以做得比他好百倍,為什麼要當他手下』的不甘。那是在描述馬英九在國民黨內所製造的負面能量。

那,中共看待這個無能草包的態度會是什麼呢?

很多人可能認為,馬英九對中共的要求百般屈辱服從甚至主動倒貼,使得中共可以透過馬英九隨心所欲地操控台灣政經社會,所以沒有人比馬英九更適合當中共的傀儡,中共一定無所不用其極地要確保馬英九連任。

我對這個說法是有一點保留的,主要是因為一個著眼點:中共需要在台灣安置一個看其臉色辦事的人,其終極目標是為了『併吞台灣』。

但是,一個能完成中共併吞台灣野心的傀儡,光靠『事事看中共眼色的奴才性格』這個標準是不夠的,至少還要有起碼的智商與手腕,足以了解並操控台灣民情(畢竟台灣民情是一個『大勢』),才能夠『順勢』完成主子的使命 ,要不然閉著眼蠻幹,弄巧成拙,反而會礙了中共的統一大業。

馬英九既然以無能揚名天下,是不是有達成中共使命的基本能力?還是已經把中共的統一大業搞砸了?這對中共來講是不得不面對的嚴肅問題。

我們從馬英九上台後的台灣民心動向,可以觀察到一些現象。根據聯合報今年三月的報導 [6],馬英九上台後,台灣人的認同程度比歷史上任何時刻都高:

【數據顯示,在「不提示既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的前提下,認同自己是台灣人的高達百分之七十二、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的則有百分之十六。在「既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的前提下,台灣人為百分之四十九,中國人為百分之三,認為自己「既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的則為百分之四十四。】

在 TVBS 的台灣人認同民調中,馬英九上任第一年,就把台灣人認同度搞多了 4% [7] 。

在政大選舉研究中心發表的台灣人認同民調歷年的趨勢圖裡[8],馬英九上台後台灣人認同不但高漲,而且上升的速度是陳水扁時代的 3~4 倍,從剛上台前的 43%,到今年6月的 54%平均每年上漲超過 3%

台灣人認同度快速增加,對中共的併吞台灣的終極目標,當然是絕對負面的。換句話說,馬英九搞出的『局』,對中共併台的終極目標是反向進行毫無疑問地使台灣人離中國越遠

中共既然對馬英九賦予重望,當然對馬英九的表現必須加以檢討。那,以馬英九目前的表現,如果再給馬英九當四年的話,會有什麼下場呢?

我們從趨勢中可以看出,如果中共再給馬英九當四年,再加上現在到明年投票之間還有一年共五年,台灣人認同度將往上加 15%,馬英九如果連任,將會把台灣人認同度搞到 70%。

而這是在『提示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的選項下的訪談結果。依照聯合報報導的民調,如果不做這樣的提示,『我是台灣人』的百分比將多出 23%。換言之,中共如果讓馬英九再當一任,台灣人可能會有將近 95% 的人自認自己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

這個趨勢意味著:如果中共支持馬英九連任,很可能在極短的時間內完全破壞中共併台終極目標的機會。

這就是馬英九造成的一個『勢』,這個勢已經成為阻礙中共完成終極目標的最大困局。在這個困局中的當事人,會有什麼反應來應對呢?


中共的選項

如果中共完全依照一般相信的原有計劃,對馬英九賦予完全的信任,並支持他連任,那中共將面臨這樣的難題:

-- 如果馬英九落選,中共不但過去的所有心血將白白浪費,以後對台政策還必須完全重擬。這意味著終極目標的倒退嚕,對中共來講,將是無法想像的下場;

-- 如果馬英九當選,中共將必須準備馬英九將把幾年後台灣人認同度搞到 90 幾趴的可能性。到時候,除非動用武力,否則不可能光靠政治力量併吞台灣。

在這種情況下,中共不得不採取的步驟很可能是:

1. 利用馬英九還在位、也就是還有利用價值的時候,逼迫馬英九在台灣主權問題上更進一步地、更大幅度地讓步,讓『台灣喪失主權』的程度大到某一種程度,使得馬英九即使落選,新政府想要搶回台灣主權時,也變得因為主權被賣太多而更為艱難;

當然,對馬英九下這種逼迫必須冒相當的風險,因為如前所述,台灣人意識已經非常高漲,這時逼迫馬英九在大選前進一步犧牲台灣主權,等於 1996 年中共對台發射飛彈一樣,對馬英九的當選機會將會是很大的傷害。

問題是:中共真的會在意馬英九的當選機會嗎?如果不管馬英九當不當選,都將加速對中共終極目標的破壞,那馬英九當不當選,對中共又有什麼意義呢?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在馬英九還有利用價值的時候能榨多少就榨多少,對中共來講才是不得已中的上策;

2. 提早做『馬英九落選』時必須面臨新政府的一切準備。這個準備,包括兩個層次:

積極的面對:積極思考如何與新政府交往。事實上,早在去年五都大選,蔡英文在新北市贏得驚人票數之後,中共就開始在思考這點 [9]。

另外,從政大的民調趨勢看來,泛綠執政時期,台灣人意識反而是上升最慢的時候。從這個角度看,國民黨下台對中共並非完全沒有好處。

消極的對抗:就是逼使新政府總統在選前就對台灣主權做某種讓步的承諾。中共現在配合馬英九,拿九二共識騙局扣住蔡英文,是完全符合這樣的政治目標的。

3. 釜底抽薪之道,則是暗中培養另一個可以替代馬英九的人選,以在馬英九沒有利用價值時換人。這個人選,除了具備馬英九那樣的奴性,願意對中共唯命是從之外,最重要的是必須不能像馬英九那麼草包,否則直接用馬英九就好,何須換人。這個人必須是『佔高位(全國性知名人物最好)、有大權(可以不必培養太久就很快可以取代馬英九)、具手腕(嘴皮利說謊像三餐)、有雄心(覺得自己有皇帝命最好)』。這樣的人選,使得中共既可以操控台灣,又不會像馬英九那樣,把台灣意識搞得變成中共的阻力。

對中共來說,這個選項的另一個好處,就是可以拿來威脅馬英九,做為逼迫馬英九犧牲更多台灣主權的籌碼。

馬英九的選項

以上這部分講的是中共在面對馬英九捅出來的局時可能的對應之道。想像中共很可能已經透過不同的管道對馬英九施壓,要求馬一定要在大選前進一步確保台灣的主權被中共控制,要不然中共會支持另一個候選人 ------ 馬英九除了遵命之外,有什麼選擇呢?

我想是沒有選擇的。一來,以前就看事事中共臉色,早已經是主奴關係,現在沒有理由也沒有勇氣突然翻臉;二來,現在還能盡心支持馬英九的恐怕不多,中共對他來講恐怕是海中浮木,還能不抓緊嗎?三來,馬英九說他四年前選總統時,心中就是想著要當 8年[10] 。現在如果有人恐嚇他說不聽話總統就只能做 4 年,那他聽還是不聽呢?


結語

現在距離大選已經不到半年,時間已經不多,我們看到馬英九在這個時候,甘冒失去選票的風險,也要大動員把選戰主軸政治化,試圖用九二共識的騙局把台灣主權鎖死在中國。

我們如果由這篇文章中所提到的巨觀思維的走勢來看,對於馬英九這種不顧民意倒行逆施的蠻幹作風背後的可能原因,當可以了然於胸。

這個走勢,尤其是中共在馬英九昏庸所造成的進退維谷的困境中的可能反應,事實上是從去年中到五都大選後就已經開始在上演。這個局勢逼得中共跟馬英九不得不聯手在明年大選前玩起以前對台灣射飛彈的遊戲來。

中共明知射飛彈將加速國民黨的敗選,但因為馬英九的草包,這個動作他們不做不行,而且必須在大選前做,以免因為馬英九敗選而喪失機會。只是以前射過來的是飛彈,這次射過來的是馬英九。

而馬英九也是不做不行,只是他自己恐怕無法了解,他現在扮演的中共射的飛彈,不但隨時可以被換掉,而且被當作飛彈的目的是要趁他還有利用價值時,幫中共炸死一些人。

既然走勢是如此,那表示九二共識這個騙局,只是這個走勢中的許多步之一,不會是唯一的一步。

換言之,我們可以預期:馬英九在現在的九二共識騙局之後,還會繼續推出向中國效忠的其他騙局,即使這些騙局將因為『將選戰政治化而且背離台灣人心』而使他在大選中重傷,馬英九也將飲鴆止渴,繼續喝下他的毒藥。


附註:

這篇文章可以看成是『如何看待馬英九的無能』的系列文章的第二篇。第一篇是『誰想為無能的主帥葬送前途?』 [5] ,講的是正常的國民黨人對馬英九的無能可能會有的看法。這一篇講到中共對馬英九的無能可能會有的反應。


參考資料:

[1] 馬辦殷瑋加入『九二共識詐騙團』 (8/22/2011)
http://blackrain.skycity.cc/2011/08/22/8047.html
[2] 九二共識 兩岸和解的關鍵 (8/26/2011)
http://www.npf.org.tw/post/1/9612
[3] 唐飛批兩岸政策一廂情願 蔡英文嗆:我的政策和他沒關係 (8/17/2011)
http://www.nownews.com/2011/08/17/11490-2736002.htm
[4] 蔡英文十年政綱洛陽紙貴 國民黨群起圍剿 (8/25/2011)
http://ymlee.pixnet.net/blog/post/35581687
[5] 誰想為無能的主帥葬送前途?(8/9/2011)
http://blackrain.skycity.cc/2011/08/09/7812.html
[6] 民調/兩岸越好 我是台灣人認同越高 (3/9/201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6199192.shtml
[7] TVBS (民調顯示馬英九上任第一年,台灣人認同增加約 3%)
http://www1.tvbs.com.tw/FILE_DB/DL_DB/rickliu/200903/rickliu-20090312220651.pdf
[8] 政大選舉研究中心發表的台灣人認同民調歷年的趨勢圖
http://esc.nccu.edu.tw/modules/tinyd2/content/TaiwanChineseID.htm
[9] 北京觀察-出手批「謎樣小英」北京難捏輕重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1082500106.html
【從蔡英文接掌民進黨主席以來,在多次小規模立委補選過程,攻城掠地,進而在五都選舉期間,親自披掛上陣,在新北市拿下百萬張選票,黨內政治聲望暴漲,凌駕呂游蘇謝之上,更對爭取連任的馬英九總統構成威脅,涉台當局始有蔡英文可能當選總統的「思想準備」。

事實上,從五都選舉結果揭曉後,因藍營內部整合無力,加上台灣政黨生態複雜多變,涉台研究機構的幕僚策士,有人已嚴肅地憂慮蔡英文當選的可能性,倡議應預擬兩岸關係發展的應變方案。但也有人認為,「即使蔡英文上來,應該不會比陳水扁執政的八年更壞吧!」】
[10] 馬總統:4年前參選 就準備做8年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552759.shtml

李慶安無罪的判決將全面瓦解國家忠誠觀念

擁有台灣跟美國雙重國籍,但卻繼續擔任公職人員詐領逾億元民代薪資、歲公費案的李慶安,昨天在二審中被高等法院由一審的兩年刑期改為無罪 [1]。這個消息震撼全國,因為台灣法律上本來就不承認雙重國籍,而可能接觸到國家忠誠度的敏感領域的公職人員更是規定不能有雙重國籍。

但法官卻在這個判決上,以荒唐的理由來替李慶安開脫。看看天龍法官的荒唐邏輯:

荒唐邏輯一:

【雖然宣誓條例中服公職者有「效忠義務」,但並不因效忠義務,即要求公職人員對於同時兼具雙重國籍,在法律上負有告知義務】

這是什麼話?你跟一個人結婚就有結婚的義務,『不外遇』也是婚姻義務之一,但結婚時所做的宣誓,會有規定『外遇時有告知的義務』嗎?哪個婚姻誓言會這樣寫?

但我們的天龍法官卻說:因為婚姻誓言中沒有講外遇者有告知配偶的義務,所以外遇是婚姻中可接受的行為。

這種荒唐邏輯,要不被氣死恐怕不容易。事實上,讀者對於這個腦殘判決的憤怒,已經充分顯示出來。底下是網友逸群[2]蒐集的讀者對『李慶安雙重國籍無罪判決』的網路投票:

TVBS -- 共有57456人投票,生氣:75%:。誇張:10%。高興:10%。…
yahoo -- 共有8362人投票,生氣:87%:。誇張:5%。高興:6%。…
yahoo -- 共有7047人投票,生氣:85%:。誇張:4%。高興:7%。…
yahoo -- 共有6107人投票,生氣:85%:。誇張:4%。高興:7%。…
yahoo -- 共有5060人投票,生氣:75%:。誇張:10%。高興:10%。…
yahoo -- 共有5125人投票,生氣:89%:。誇張:3%。高興:5%。…


荒唐邏輯二:


網友黑雨在他的文章提到『李慶安的無罪判決將重傷國民黨』 [3]。我看除了對國民黨的重傷外,這個判決的後續傷害恐怕會延伸到國家安全的層次。看看法官說的:

【此外,合議庭認為「兼具有外國國籍的身分」與對中華民國應負的「效忠義務」,兩者間並不必然存在對立、衝突關係,並不影響具雙重國籍者對效忠義務的履行。】

如果成為他國公民不影響對本國的效忠,那那些入籍他國時,需要宣誓對該國唯一效忠的誓詞,是宣誓個屁啊?

我們看看入籍美國時,李慶安曾經大聲說出的向美國效忠的誓言:

我(李慶安)在這里鄭重的宣誓︰完全放棄我對以前所屬任何外國(中華民國)親王、君主、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我將支持及護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和法律,對抗國和國外所有的敵人。我將真誠的效忠美國。當法律要求,我願為保衛美國拿起武器,當法律要求,我會為美國做非戰斗性之事服務,當法律要求,我會在政府官員指揮下為國家做重要工作,我在此自由宣誓,絕無任何心智障礙、藉口或保留,上帝幫我。

這是每一個入籍美國都要發的誓言[4]。請天龍法官看清楚,李慶安已經對美國宣誓放棄對中華民國的效忠,天龍法官卻還在幻想『兩者並不必然存在對立、衝突關係』?

由此可知,我們的天龍法官連成為一國(至少是美國)公民所需要的的全盤效忠這個必要條件的根本常識都沒有,好像住在深山林內不食人間煙火一樣。


有助於瓦解國家忠誠觀念:


由於每一個司法判決都可能成為往後司法事件的判例,這次天龍法官對公職人員擁有雙重國籍無罪的判決,恐將造成難以收拾的影響:

-- 現任公職人員(譬如說,總統),如果已經偷偷地擁有雙重國籍,在日後被揭發時,將可以引用這個判例而判無罪。所以這個判例等於是替所有犯了雙重國籍罪的公職人員鋪好脫罪的管道

-- 沒有雙重國籍的公務人員,以後如果在任職期間去『宣誓效忠他國』,這個判例說,只要沒有被發現就是無罪的;即使以後被發現,也沒關係,反正無罪就是了。

-- 既然都是無罪的,這樣的判例,對於公職人員是一種『可以同時宣誓效忠他國』的鼓勵作用,鼓舞公職人員效忠他國的趨勢。

-- 就如同謝長廷的評語[5]一樣,這個判決將等於鼓勵大家造假,「被抓到算倒楣、沒抓到就沒事」(事實是:像李慶安這樣,即使被抓到也沒事)。

-- 由於這個『他國』沒有『哪一國』的限制,這個判決等於告訴國人:公職人員即使宣誓『效忠敵國』,也『不影響對本國效忠義務的履行』。

因此,從影響面來講,這個天龍判決將使得公職人員的國家忠誠體系全盤瓦解。以後公職人員隨便效忠哪個國家、隨便效忠多少個國家都沒關係,只要偽裝得好,即使事後被抓到也沒有違法。

那我們的公職人員還需要遵守什麼國家忠誠嗎?如果說這個判決成為亡國的開始,也不為過。

親中權貴脫罪管道?

李慶安被起訴的罪名,在法律上規定是二審定讞不得上訴的,現在已經定讞了不能上訴了,但也許是發覺自己太天龍還是怎樣,承審的二審合議庭卻堅持本案可以上訴 [6]。

值得注意的是,在『可以上訴』但『還沒上訴』的期間,李慶安是不是可以逃到她宣誓效忠的美國呢?說不定我們在這裡吵著法官的判決時,李慶安人已經趁機溜到美國了。

如果這樣的話,對於不得上訴的罪行,先判決無罪,再違法掰說可以上訴,看起來就有點像是安排李慶安逃亡的手段了,而整個國家將為此付出『瓦解國家忠誠』為代價。


參考資料:

1. 高院:雙重國籍、效忠義務 不必然對立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543944.shtml

2. 網友逸群蒐集的讀者對『李慶安雙重國籍無罪判決』的網路投票
http://blackrain.skycity.cc/2011/08/23/8090.html/comment-page-1#comment-45098

3. 李慶安的無罪判決將重傷國民黨
http://blackrain.skycity.cc/2011/08/23/8090.html

4. 美國入籍宣誓誓詞
http://rootlessboy.greatboard.com/a/jyj_post2716.html

5. 李慶安無罪 謝長廷:鼓勵造假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6544401.shtml

6. 雙重國籍案 二審堅稱可上訴
http://www2.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108230300&pType0=aSOC&pTypeSel=0

馬辦殷瑋加入『九二共識詐騙團』抹黑蔡英文

去年(2010)底今年初,馬英九與他的人馬不斷公開質問蔡英文『接不接收九二共識』。因為問的頻率實在是多到到令人厭煩的地步,不得不懷疑背後有什麼動機。我在一月份寫了一篇文章『九二共識的陷阱』 [1] 提出我的看法:

我的看法是:這是國民黨用的計謀。道理並不難,你如果要反駁一個理論,第一個前提是該理論必須存在。你無法去反駁一個不存在的東西。

舉個例子。如果有朋友問你:『昨天跟你上賓館那個女的不是你老婆吧?』不管你回答是或不是,都等於承認你昨天有上賓館。

如果你沒有上賓館,那這個問題跟本是捏造的。因此你必須否定該問題,而不是反駁該答案。若你去反駁答案,就等於承認該問題的存在。

因此,當馬英九問『接受不接受九二共識』時,如果你反駁『不接受』,那就表示『九二共識是存在,但是你不接受』。這樣你就中計了。

當然,蔡英文沒有中計。

國民黨在這個計謀不成功後,最近又開始鴨子划水,慢慢地進行下一步陰謀:捏造『蔡英文以前承認九二共識』的謠言,以藉此將蔡英文抹成『對九二共識立場反覆』。

不過這次不敢叫馬英九出面,這個無能的漂亮花瓶實在太容易把事情搞砸。他們換上一個菜鳥殷瑋來推銷這個謠言。在最近的一篇報導中 [2],殷瑋就針對這個不存在的九二共識捏造了兩個謊言。

第一個謊言說蔡英文以前接受九二共識

殷瑋指出,根據媒體報導,蔡英文曾在2000年6月29日說:「陳水扁總統提到新政府願意接受兩岸兩會對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會談共識,這是對九二年共識更明確的說法」。
...
殷瑋說,蔡英文在2000年先說過有關九二共識那一番話,現在又否定九二共識。

蔡英文在2000年5月20日接任陸委會主委(也就是跟陳水扁一起上任),她有在當年6月29日說過上述那段話嗎?

Google 告訴我們 [3],蔡英文在2000年6月29日晚上確實有召開記者會,但內容卻不是像殷瑋造的謠言那樣,反而是相反的『澄清兩岸從無共識』。

蔡英文為什麼要澄清?因為她的老闆陳水扁總統搞不清楚狀況,胡亂說出『可以接受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九二年共識』的荒唐話來。蔡英文當時是兩岸政策的負責人,對事情瞭若指掌,所以緊急召開記者會澄清這件事。可見蔡英文在2000年就已經非常清楚九二共識根本是捏造的

這段往事還可以從另外一個管道獲得證實。我在『兩國論與蔡英文』一文 [4] 中引用了今天周刊一篇文章[5]中的一段提到當年發生的事:

二○○○年六月二十八日,陳心扁在總統府會見美國傳統基金會的訪客時,意地說了他同意「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九二共識。沒想到蔡英文在獲知這個訊息後,就立刻要求向總統「簡報」政府的兩岸政策。

據時任民進黨祕書長的吳乃仁轉述說:「這根本就是在上課,把阿扁講得頭殼累累……」不過,阿扁倒是非常信任蔡英文的專業,並在此後幾乎是亦步亦趨地照著蔡英文的版本,推行所謂「只做不說的兩國論」。

這是蔡英文找陳水扁去上課,告訴陳水扁他對九二共識的認知是錯誤的。陳水扁也是在蔡英文的輔助下,才能在他的執政路上擺脫國民黨九二共識陰謀的陰影。如果不是蔡英文當初堅持沒有九二共識,並善盡責任矯正老闆的錯誤,台灣早已經被中國鎖死。

注意那個『蔡英文上課』的時間是6月28日,也就是殷瑋說的『蔡英文承認九二共識』的日期的前一天。也許因為新聞播報的日期會差個一天,那也是說,跟殷瑋捏造的是同一天。

如果蔡英文在6月28日為了矯正九二共識的謠言,不但積極地找她的老闆簡報,而且又緊急在晚上召開記者會澄清沒有九二共識,怎麼又可能像殷瑋說的那樣,在同一天或第二天,對報紙說她接受/承認有九二共識?

由此可見殷瑋對蔡英文的指控根本是國民黨編織的謊言。

第二個謊言說美國也承認有九二共識:

殷瑋在同一篇報導中把美國也拖下水當替死鬼:

殷瑋進一步舉出事證表示,2008年3月26日中國大陸國家主席胡錦濤與當時的美國總統布希通電話時曾表示,大陸的一貫態度就是希望大陸和台灣應該在「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上重新恢復協商,當時新華社英文版有報導。

2008年3月26日美國總統布希為了關切西藏人權問題,親自打了通電話給胡錦濤。殷瑋說,胡錦濤在該電話中說中共的立場是『在「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上重新恢復協商』。到底有沒有這回事?

這是新華社的報導。新華社是中國的官報,當然是為黨效忠,地位可能相當於台灣的中央日報,因此他們的報導在某種程度上必須當作『黨的旨意』來看待。

事實上,除了新華社自己的報導外,找不到其他任何國際媒體有這樣的報導。因此很可能這樣的報導是新華社奉高層指示所捏造的政治宣傳。

不過,因為報導的是熱線電話的內容,電話中到底說了什麼,除了布胡兩人外,外人恐怕無法得知。也許胡錦濤真的講過那些話也說不定。因此事後的報導,我們只能接受『你報你的,我報我的』這個先天上的限制。

但即使這樣,查一下美國媒體方面的報導,至少可以從布希講過什麼中推知他們的談話內容。美國媒體 MSNBC 報導 [6] 了這事,其中有說到布希針對台海關係講的話只有這一段:

馬英九曾經承諾要鬆弛(台海)緊張並拓展中國貿易,他的當選將對兩岸互動與和平解決差異提供新的機會

布希完全沒有提到什麼九二共識,更別說接受它。但看看殷瑋怎麼編織的:

他(殷瑋)說,2008年4月30日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李維一強調「大陸方面期望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早日恢復制度化協商談判機制」。從上述資料可顯示,包括美國跟中國大陸,都認為九二共識確實存在。

所以,『中國(現在)堅持九二共識』,證明『美國也認為九二共識確實存在』?

身為總統候選人的發言人,竟可以說出這種完全不合邏輯的鬼話來,可見這個團隊的知識常識水準有多低落。

蘇起在 2000 年捏造了『九二共識』的謊言之後,國民黨不斷透過大量洗腦的方式,針對這個謊言編織一個不存在的幻想,用這個方式來篡改歷史然後要把這個捏造的幻象強加在人民身上。對這種『把謊言說成事實』的文化,國民黨人認真演出的程度令人難以置信。

現在,這位所謂的國民黨新生代的殷瑋,也加入了九二共識的詐騙集團,承接了這樣的詐騙傳統。我們看到一個開空頭支票的馬英九帶頭,一個說謊成性的吳敦義當副手,現在他們手下又有一個不知羞恥地以公然說謊來攻擊政敵的新生代,這個詐騙集團應當可以很慶幸說謊的香火不斷、詐騙的行業接班有人了。


1. 九二共識的陷阱
http://blackrain.skycity.cc/2011/01/13/4537.html

2. 馬辦:小英對九二共識言行不一
http://n.yam.com/cna/politics/201108/20110817152580.html

3. 蔡英文緊急澄清兩岸從無共識
http://www.singtao.com/archive/fullstory.asp?andor=or&year1=2000&month1=6&day1=29&year2=2000&month2=6&day2=29&category=all&id=20000629e02&keyword1=&keyword2=

4. 兩國論與蔡英文
http://blackrain.skycity.cc/2011/03/25/5554.html
回顧台灣主權定位的起點 -- 兩國論與蔡英文
http://tw-i-light.blogspot.com/2011/03/blog-post_24.html

5. 總統決戰 陳文茜、蔡英文上火線
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v1/content.aspx?a=W20041123046&p=4

6. Bush expresses concern about Tibet to Chinese
http://www.msnbc.msn.com/id/23813316/ns/world_news-asia_pacific/t/bush-expresses-concern-about-tibet-chinese/#.TlC3CF21yJI
Bush said the election in Taiwan of Ma Ying-jeou, who has promised to defuse tensions and expand trade with China, would provide "a fresh opportunity for both sides to reach out and engage one another in peacefully resolving their differences."

馬惠帝在位,觀世音算老幾


誰想為無能的主帥葬送前途?

一生都被台灣媒體包裝得精美無瑕,可謂『漂亮的玻璃瓶』的馬英九,到當上了總統之後,世人才知道他是個無法擔當重任的大草包。三年多來,他的許多『晉惠帝等級』的言行,不知讓多少人跌破了眼鏡。一直到現在,在 google 搜尋引擎上打上馬英九,google 顯出來的自動提示,除了馬英九自己的官方網站以外,還是『無能』兩個字。

事實上,馬英九說不定比國人更早知道自己是能力很有限的。讀者如果不健忘的話,當記得馬英九在 2008 就職總統後做的動作之一,就是『趕快退居第二線』,躲到行政院長之後。後來被輿論逼得沒辦法了,才不得不站回總統的位置。

我常在想:如果我是國民黨裡面,很想力爭上游在政治上或一般公共事務上一展宏圖的人,不管是為了個人前途還是為了社會服務,也不管是新人還是已經有政治實力的老黨員,看到一個無能草包竟然可以當我的上司,難道我不會感嘆:

唉!即使是我來做,都可以比他好上十倍百倍啊!為什麼我要為這種草包賣命呢?

說不定做牛做馬到頭來還是被當作余文犧牲掉,那我辛苦到底為的是什麼?

有能力的人當燃料燒成灰,好讓無能的草包發光,這種『燃料』,值得嗎?

這個想法在 2009 年 8月 莫拉克颱風造成大水災後最強烈。那時候馬英九可以在風災來時,跑去喝喜酒,他的行政院長可以去理頭髮,風災水災已經傷害很大,還是遲遲不知道該怎麼做。然後又自己跑去災區作秀,結果困在水裡還要救災的人力去救他。到了災區還要對災民耍嘴皮,弔唁死去的災民時還要計算鞠躬幾秒,災後記者會還怪災民沒有及時疏散,甚至暗示風災是對人民的教訓。

在那個時候,馬英九的無能甚至冷感無情已經完全曝光,如果我是他手下的人,難道不會想說:我有哪一點比不上他 ?

是啊!國民黨那麼大一個黨,都 100 年了,裡面人才應該不少吧?難道就沒有一個人看得出,無能的人繼續當總統,將會有更多受害人?即使不為『更多人』而是只為自己著想好了,讓自己的前途跟著無能主帥陪葬,走到外面還不能挺直腰桿,人生這麼窩囊地苟活,能不虧嗎?

我想,如果是一個正常的人,尤其是有能力、有理想的知識份子,應該多多少少都會有這樣的反省吧?

不禁聯想到讀過的二戰歷史,德國軍方有很多非常能幹的將才,譬如有第一名將之稱的曼斯坦因,有沙漠之狐之稱、在北非讓英美吃盡苦頭的隆美爾,在關鍵的史達林格勒之役力戰蘇聯的鮑羅斯上將等等。。。 這些將領被稱為具有『過人的軍事素質與出色的軍事指揮藝術』,但卻甘為希特勒的奴隸,即使事先明知希特勒的很多命令將帶給德國萬劫不復的後果,他們還是照著錯誤去做。

為無能將帥賣命,不但冤死官兵,而且還禍國殃民,不正是這樣嗎?

有句話『為生靈塗炭、為萬世開太平』,對那些在草包主帥手底下,準備隨時犧牲自己當余文的人,不知是不是會有『為草包塗炭,為萬世留臭名』的感嘆?


台中劉姓部落格作者因言論被判刑的相關文件

此文蒐集有關劉姓部落格作者因言論被判刑的三個原始文件:劉小姐的部落格原文、一審判決書、二審(上訴庭)判決書。我把其中相關人員的部分資料隱藏。另外,判決書部份加以重新排版,並以不同顏色代表各方的說辭以利閱讀。顏色區分:
紫色:被告
藍色:法官
綠色:證人

劉小姐部落格原文:

街口有一家麵店...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
台中市西區XX街XXX號
XX-XXXXXXXX

話說有一天我站在..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店..門口左邊的白色車子旁
有一台藍色的小客車一直往我身邊靠..我正覺得奇怪..然後就走到旁邊去
那台藍色小客車居然就停在白色小客車旁..然後就在我眼前併排停車
那條路本來可以雙向通車..現在只要雙向有來車就會..交通阻塞
我就問車主;可以這樣停嗎..
車主;店家說可以這樣停
我說;這樣沒辦法雙向通車
車主;這條不是單行道 (我在這一年都是雙向通車..哪來單行道..他是交通部嗎..馬上改單行道..切)
我說;這樣停可以嗎
車主;干你什麼事.. ( 切..叫拖吊車來真的就是你家的事啦)
我說;那就叫拖吊車來..沒關係
店家;有妨礙到你嗎...
(這時...剛好因為那台車..然後就交通阻塞....)
車主;瘋婆子.....(居然罵我..做賊喊抓賊)
店家另一個代表..還是外國人喔;這樣不行嗎..我住這
我;我也住裡面..這樣停行嗎....( 外國人不是最守規矩嗎..至少我認識的外國人很守法)
店家另一個代表..還是外國人喔;停這樣沒問題阿..
我;那叫拖吊車來看看可不可以好了...
......他們雖然一直罵我瘋婆子...但是還是站在車旁邊...因為怕拖吊車真的來了
.......
其實是真的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是..我就是氣不過..明明自己做錯事..不承認..還罵人..
有沒有搞錯..真的是很生氣..我只是看不慣..雖然他沒妨礙到我..但妨礙到大家的交通
我這樣雖然多事..但是..就是看不慣..重點是
..做錯事..還怪別人
我真的生氣了...
決定...他只要又併排..就叫拖吊車..拖他個十年半載..增加國庫收入...
看到我網誌的人千萬要守法停車..不然被我叫的拖吊車..就抱歉了
因為..這樣是不對的..
.......
還有...我以前有去那家惡霸店家..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吃過東西
真的...很難吃..
不過..東西好不好吃是其次...他們家還不衛生...有蟑螂..
不是因為這次事件我才說的..
之前我的網誌食記沒寫...就是因為很難吃又不衛生
....惡霸...等著吧...我天天幫你叫拖吊車..幫你清理門口喔
....等著喔
....國庫...來錢囉...


一審判決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99,易,3930
【裁判日期】 1000215
【裁判案由】 妨害名譽
【裁判全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9年度易字第3930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劉英慧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9年度偵字第703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劉英慧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

一、劉英慧意圖散布於眾,基於誹謗及公然侮辱之犯意,於民國98年 8月20日20時15分許,在其所任職之華峰建築師事務所內,利用電腦網際網路設備,連結至痞客邦部落格網站,並以其所使用之 xxxx@gmail.com 帳號登入後,在其所架設,不特定多數人均得以共見共聞之「小帥哥的媽」部落格網頁內(網址為http://xxxx),張貼發表「街口有一家麵店…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臺中市○區○○街157號」、「我以前有去那家惡霸店家…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真的…很難吃…不過…東西好不好吃是其次…他們家還不衛生…有蟑螂…不是因為這次事件我才說的…之前我的網誌食記沒寫…就是因為很難吃又不衛生…惡霸…等著吧」等含有侮辱性文字之內容,公然侮辱「味到小吃」負責人楊穗嬌及誹謗其名譽。嗣經楊穗嬌之女陳姿安上網發現後,報警循線查獲上情。

二、案經楊穗嬌委任陳姿安及吳莉鴦律師訴由臺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

又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得為證據;

又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至第159條之4之規定,但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又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同法第159條第1項、第159條之1第2項及第159條之 5分別定有明文。

經查,本判決下列所引用之卷證資料(包含供述證據、文書證據等證據),均無證據證明係公務員違背法定程序所取得,且被告及檢察官於本院審判期日中對於提示之卷證,就證據能力均未表示爭執,迄至言詞辯論終結前亦未再聲明異議(參見本院卷100年1月18日審判筆錄),又卷內之文書證據,經核亦無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4之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與不得作為證據之情形,本院審酌上開證據資料製作時之情況,尚無違法不當及證明力明顯過低之瑕疵,亦認為以之作為證據應屬適當,是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至第159條之5規定,如下揭所引用之卷附所有證據,包含供述證據、文書證據等證據,均有證據能力,合先敘明。


二、訊據被告劉英慧固坦承有於前揭時間、地點利用電腦網際網路設備,連結至痞客幫部落格網站,並以其所使用之 xxx@gmail.com5 帳號登入後,刊登載有:「街口有一家麵店…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臺中市○區○○街 157號」、「我以前有去那家惡霸店家…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真的…很難吃…不過…東西好不好吃是其次…他們家還不衛生…有蟑螂…不是因為這次事件我才說的…之前我的網誌食記沒寫…就是因為很難吃又不衛生…惡霸…等著吧」等內容文字之事實;

惟矢口否認有何公然侮辱及誹謗告訴人楊穗嬌即味到小吃店之犯行,辯稱:伊在網路上張貼前揭文章,是當時確實有發生併排停車,而味到小吃店的人確實也有維護客人,幫客人看車的情形;伊並沒有說謊,且伊是真的有去那裡吃過,只是他們沒有開發票,致伊沒有發票可以證明;

又伊真的有在那裡看到蟑螂;事後伊有請朋友去他們店裡拍,從照片看得出來,他們店到現在還是一樣不衛生,我並沒有妨害名譽的意思。伊係對於可受公評之事項為適當之評論,應屬不罰,且有相當理由信其為真實,與刑法第310條第3項之免責要件相符等語。


然查:


(一)上揭事實,業經證人即告訴人楊穗嬌、陳姿安等分別於警詢及偵查中證述甚詳;且被告劉英慧亦自承前開「小帥哥的媽」部落格網頁內容為其所撰寫張貼,此已詳述如前;復有前開部落格之網頁畫面列印、xxxxx@gmail.com 帳號之申請基本資料及登入IP位址紀錄等在卷可證。


(二)本件依被告於網路上所刊登之前開文字內容顯示:被告對於味到小吃店之顧客於店外亂停車之行為,以及店家之回應態度,感到相當生氣等情,為被告在網路上刊登上開文字之緣由,此復為被告於本院所自陳。由此亦足見被告於刊登上開文字當時確係本於此等之動機而為。


(三)而參諸被告在前揭連結至痞客幫部落格網站,並以其所使用之 xxxxx@gmail.com5帳號登入後,另所登載提及:「其實是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是,我就是氣不過,明明自己沒做錯事,不承認,還罵人」等語(此亦有前開部落格網頁文章內容之列印資料附卷可考)一情,足見被告主觀上亦認為此事並非大奸大惡之事,卻仍因氣不過即透過網路使用形容他人為「惡霸」等極負面且激烈之情緒用語攻詰味到小吃店即告訴人,是其主觀上顯難謂無影響告訴人即味到小吃店名譽之故意甚明。


(四)雖被告舉證人即其同事蔡幸樺於本院審理時到庭證稱:

(問:被告有無跟你評論過味到小吃餐廳的環境衛生情形?) 有,我剛到時,同事有跟我說可以去附近的味到小吃店吃,說那裡比較近,之後跟被告聊起來,被告說她有去吃過,她說那裡的覺得比較髒一點,吃起來覺得還好」、

(問:那是什麼時候說的?時間點在哪時候?) 是我剛來公司的時候,差不多是97年 9月的時候」、

(問:妳自己是否曾經到味到小吃店吃過?)」、

(問:大概是什麼時候去吃的?)大概是97年9月底左右,是同事他們介紹完後,曾經去之過一次,之後過了半年多,有再去吃過一次,到目前總共去過兩次」、

(問:妳到味到小吃餐廳,妳看到的衛生環境狀況為何?)我第一次去吃的時候,是中午的時候,剛點完餐要進去裡面找位子的時候,裡面就是昏昏暗暗的,桌子有點髒,所以我想到外面煮麵的地方去吃,因為那裡有採光罩,看起來比較亮一點,所以我想就在外面吃。當時我看的感覺,覺得桌面比較有油漬。外面的部分看起來比較亮,覺得坐外面的感覺好一點,所以就坐在外面。第二次我是跟另外一名同事去點餐,但我並沒有進去裡面吃,因為那是在晚上,我們是去他們店裡點完餐,請他們端到公司去吃,那時候我感覺到店裡的環境跟上述一樣,看起來地板髒髒的,裡面看起來昏昏暗暗的,桌子的擺設也沒有什麼變,就跟一般的路邊攤的小吃店的擺設情形差不多」、

(問:妳說味到小吃店的桌子有點髒,是否是有油漬的關係?)是,而且桌子有點老舊」、

(問:妳認為如果拿抹布擦一擦就乾淨了?)如果單純是桌子髒,擦一擦就會乾淨,但是感覺除了桌子油膩髒髒的以外,還有地板、牆壁、燈光等也一樣,一般我們進到餐廳會先注意用餐地方的整體環境,還包括煮東西的地方。因為味到小吃店煮東西的地方在外面,煮東西的地方包括切菜的地方,還有餐盤、餐具擺設等等,給我的感覺都是覺得有點髒」等語等情。

然由其中:「被告說她有去吃過,說那裡覺得比較髒一點,吃起來覺得還好」等語,如被告確曾對證人提及上開言詞,則比對被告張貼於網路所使用之文字:「很難吃、不衛生、有蟑螂」等字眼,已足見前後兩者有極明顯之差異。

而被告會有此等明顯差異之不同評論,固然是因生氣之故,惟其因此而於網路登載張貼上開系爭文字,依一般經驗法則,誠難謂無針對告訴人之味到小吃店生意,並具有欲減損告訴人信譽之故意甚明。

再參以系爭網路張貼之文字原先是針對停車問題,卻又在文字中針對味到小吃店之衛生及食物清潔等事項,穿插與前後文無關連性之「很難吃、不衛生、有蟑螂」等有關於味到小吃店飲食之評論,益見被告確有欲減損告訴人所經營味到小吃名譽之動機與真實目的。

況本案自始迄今,被告均未能舉任何足資證明在味到小吃店之營業場所內確「有蟑螂」之具體事證。是縱然味到小吃店外確有顧客隨意違規停車之問題,惟因此即以張貼於網路之上開言論指摘味到小吃店即其負責人為「惡霸」,並任意指摘味到小吃店之飲食「很難吃、不衛生、有蟑螂」,實亦已超越適當評論之範疇甚明。

(五)按刑法第 309條所定「侮辱」,係指直接對人詈罵、嘲笑或其他表示足以貶損他人評價之意思,而被告以「惡霸」之言語,辱罵告訴人,自足以表示不屑、輕蔑,對於告訴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到貶損其評價之程度,亦可認為係以使一般殷實之生意人難堪為目的之侮辱性言語。

再按侮辱與誹謗,雖同在侵害個人之名譽,但實不相同,舉凡未指定具體事實,而僅為抽象之謾罵者,為侮辱;反之,如對於具體之事實,有所指摘,而提及他人名譽者,則為誹謗,司法院30年院字第2179號解釋意旨參照。

又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11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保障,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

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故刑法第310條第1項及第 2項針對以言詞或文字、圖畫而誹謗他人名譽者之誹謗罪規定,無非為保護個人法益而設,為防止因言論而妨礙他人之自由權利所必要,符合憲法第23條規定之意旨。

至同條第 3項前段以對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之規定,則係針對言論內容與事實相符者之保障,並藉以限定刑罰權之範圍,非謂指摘或傳述誹謗事項之行為人,必須自行證明其言論內容確屬真實,始能免於刑責。

惟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亦不得以此項規定而免除檢察官或自訴人於訴訟程式中,依法應負行為人故意毀損他人名譽之舉證責任,或法院發現其為真實之義務。

又刑法第 311 條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係法律就誹謗罪特設之阻卻違法事由,目的即在維護善意發表意見之自由,亦不生牴觸憲法問題(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 509號解釋文及解釋理由書參照)。

是倘行為人能證明其言論內容為真實,或依其所提證據資料,得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符合同法第311條第3款所定免責事項,亦即所謂「合理評論原則」之範疇。

本件被告所張貼「那家惡霸店家…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真的…很難吃…不過…東西好不好吃是其次…他們家還不衛生…有蟑螂」之文字內容,顯為一客觀事實之陳述,是被告自必須提出使其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之證據資料以支持其言論,然被告始終未提出有何合理具體確信告訴人之攤位是「惡霸店家」、「有蟑螂」等之證據,僅憑個人臆測而恣意為上述之指摘,足認其並無任何證據資料足以使其相信其言論為真實。

是本件事證明確,被告之上揭侮辱及誹謗犯行洵堪認定。被告上開所辯及否認罪行,無非均屬事後卸責之詞,皆無可採。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9條第 1項公然侮辱罪、第310條第 2項加重誹謗罪。被告以一散布文字之行為,同時觸犯公然侮辱罪、加重誹謗罪二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從一重論以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爰審酌被告因不滿告訴人經營之味到小吃店顧客違規併排停車,竟不思以平和理性之方式溝通處理,而於任職之華峰建築師事務所內,利用電腦網際網路設備,連結至痞客邦部落格網站,並以其所使用之xxxxx@gmail.com 帳號登入後,在其所架設,不特定多數人均得以共見共聞之「小帥哥的媽」部落格網頁內,以侮辱性之文字,發表足以減損告訴人名譽之文章,侵害告訴人之名譽,所為實值非難;又被告於犯罪後否認犯行,且未以誠懇之態度向告訴人表示歉意,亦未賠償告訴人之名譽損失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 1項前段,刑法第309條第1項、第310條第2項、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于人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刑事第八庭 法 官 張智雄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黃舜民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24 日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 3 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 百元以
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
罪,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 百元以下罰金。

散佈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 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
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二審(上訴庭)判決書

【裁判字號】 100,上易,493
【裁判日期】 1000608
【裁判案由】 妨害名譽
【裁判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100年度上易字第493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劉英慧

上列上訴人因妨害名譽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九年度易字第三九三○號,中華民國一○○年二月十五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九年度偵字第七○三八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劉英慧緩刑貳年。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經本院審理結果,認第一審判決認事用法及量刑均無不當,應予維持,並引用第一審判決書記載之事實、證據及理由(如附件)。

二、本案上訴人即被告劉英慧(以下簡稱為被告)係以下列情詞,提起上訴,指摘原審判決對其論罪科刑不當,即:


(一)陳述事實與發表意見不同,事實有真實與否之問題,意見則為主觀之價值判斷。依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九號解釋(及協同意見書)意旨,憲法對於「事實陳述」之言論,係透過「實質惡意原則」予以保障,對於「意見表達」之言論,則是透過「合理評論原則」,亦即「以善意發表言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為適當評論」之誹謗罪阻卻犯罪事由,賦與絕對保障。


(二)原判決事實欄所擷取、評價之段落過於簡略,遺漏系爭言論中相關連之重要敘述,如將系爭言論整體觀察,可見伊在當日路經「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店時,係善意勸阻該店顧客勿違規停車,但告訴人之女陳姿安及告訴人之外籍女婿見狀竟為來客說項、圍事,並與伊發生口角,可見告訴人所經營之上開牛肉麵店係積極容任顧客違規停車。

按餐廳、飲食業者依法令應有維護周邊交通之作為義務,若任由多數不特定之來客違規停車,周邊交通安全即受到危害,此與公共利益密切相關,為可受公評之公共事務。

又「惡霸」之用語,係依據個人意見之主觀評價,亦即是「發表意見」,而非「陳述事實」,即無所謂真偽之問題。此部分係伊對可受公評之事,出於善意之合理「意見表達」,意見容有不當,亦不得以公權力予以箝制。


(三)又公開營業之餐飲業者所提供之飲食、環境與服務品質等項目,係屬可受公評之事。消費者對於餐飲口位,本有主觀評價,此見仁見智,並無所謂是非對錯可言。

伊所為「很難吃」之言論,係針對特定可受公評之事項,依個人之親身體驗及價值判斷而提出之主觀意見及評論,縱使批評之內容為負面,足令被批評者感到不快或影響其名譽,仍不應構成誹謗罪。

另伊指述該小吃店之環境「不衛生、有蟑螂」乙節,係屬「事實陳述」之言論,依據證人蔡幸樺於原審之證詞、其他網路部落格評論該小吃店髒亂之言論,及伊嗣後取得之該店不衛生現場照片與現場擺放殺蟑劑之照片,足見伊所述情節客觀上尚非全然無據,伊之此部分言論並無實質惡意,縱使無法確證其事實,亦可認為有相當理由,信其所述情節為真實,應不為罪。


三、然查:


(一)依據本案被告上開部落格網頁文章內容,被告雖有傳述其如何路經「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店,因看到有一輛藍色自小客車之車主違規併排停車,乃加以勸阻,但仍遭該車主回應:「店家說可以這樣停」、「干你什麼事」等語,且並遭其辱罵為「瘋婆子」(臺語之肖查某),而見狀出來之店家(指告訴人之女陳姿安)亦有對其回應:「有妨礙到你嗎?」等語,另一店家代表(指告訴人之外籍女婿)隨後亦以英文口述:「這是可以的,我住這...」等情。

惟本案卷內並無證據可以證明「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店,有以擺放障礙物之方式或其他方法占用店前之路面,供該店之消費者停車。

而告訴人陳稱該店週邊有音響店、餐廳、咖啡店、小吃店、麵館、事務所及公司行號林立,因在小巷,停車不易,故上開商店、事務所及公司行號之客人,甚至附近住戶之友人,在該處路旁臨時停車者甚多等情,亦有告訴人及被告所提出之照片在卷可稽。

則被告嗣後所提出之照片,所拍攝違規停車之車輛,是否定係「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店之顧客所停放?又被告在上開案發時間之前,所見該處違規停車之情景,是否均係「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店之顧客違規停放所造成?以上自均有疑義。

本案已難從上開單一事件而為被告所稱:「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店有長期容任來客併排停車、妨害交通及社區公共安全之認定。

又本案告訴人否認有積極指使顧客違規停車。依據證人陳姿安在司法警察調查時所為之陳述,其僅是因見被告與該店顧客發生口角,經客人反應,認為生意以和為貴,才外出希望被告在態度上不要這麼兇,隨後即返回店內繼續工作(見警卷第六頁)。

縱使證人陳姿安當時亦未勸阻上開顧客不要違規停車,另告訴人之外籍女婿亦有隨後對被告口述:「這是可以的,我住這...」等語(但此部分,告訴人並未承認,被告亦未提出證據證明);但被告亦未指陳其等之態度係如何惡劣至可堪為「惡霸」之評價。

按刑法第三百零九條所定「侮辱」,係指直接對人詈罵、嘲笑或其他表示足以貶損他人評價之意思。縱使要對可受公評之事為適當評論,而發表言論,其言論內容亦不能有辱罵他人之言語。

被告以「惡霸」之言語,辱罵告訴人,自足以表示不屑、輕蔑,對於告訴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到貶損其評價之程度,亦可認為係以使一般殷實之生意人難堪為目的之侮辱性語。此部分並非刑法誹謗罪之範疇。被告以上開情詞否認此部分有犯刑法之公然侮辱罪,尚非可採。


(二)又依據被告在本院審理時,所陳述:


(妳是什麼時候去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館用餐?)我是九十七年七月去華峰建築師事務所,我們公司就在她們的隔壁,是在那時候有一天的中午」、

(妳去那邊消費的項目跟金額是如何?)因為我是跟另外一個同事一起去點的,我記得我應該是點乾麵還是炸醬麵,我有點忘記了。我們還有合點小菜。我記得那時候我就覺得我只有點乾麵跟小菜,我們二個人加起來還要二百塊」、「我只是點一般的乾麵,因為我跟我同事也都不吃牛肉麵,應該她也是吃乾麵。我記得我們有一起點小菜,但是她的麵類我就沒有記得很清楚」、

(另外妳還點了什麼樣的小菜?)海帶跟百頁豆腐,好像還有一樣,我記得總共是三樣。我們二個就是我點一碗麵,她點一碗麵,還有三樣小菜,所以我就記得二個人是二百多塊」、

(為什麼妳會用難吃的字眼來形容?)因為我覺得不好吃,我覺得很鹹。其實我去那邊上班,附近比較便宜的店家只有她們那一家。那一天我去吃之後有跟我同事說很鹹、很難吃,我有點忘記當時她是怎麼回答我。不過如果好吃的話,因為我們是上班族,中午就會到附近吃。如果不到難吃的地步,我怎麼可能只去吃一次」、

(妳所說的不衛生是指什麼?)我們那天有下雨是外帶回去公司吃,因為我們公司就在旁邊而已,所以我們習慣帶回去邊看線上影片邊吃。就是因為我在那邊等麵的時候看到櫃檯下面有蟑螂。我們站在料理檯那邊等,就是門口進去有一個料理台,我們二個就站在旁邊等

等語,其之前僅曾到「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店消費一次,且僅是購買乾麵(或是炸醬麵)及三樣小菜外食,並因乾麵(或是炸醬麵)很鹹而認為很難吃,又因等麵的時候看到櫃檯下面有蟑螂,而認為該店很不衛生。

此與被告先前在警、偵訊中,提出照片指陳係鹵味之料理檯櫥髒亂、牆面有黑色油漬讓其有不衛生之感受云云(見警卷第二五、二六頁、偵卷第二八二九頁),尚有不符。

又依據被告在原審法院所聲請傳喚之證人蔡幸樺,在原審法院審理時所證稱:

(被告有無跟你評論過味到小吃餐廳的環境衛生情形?)有,我剛到時,同事有跟我說可以去附近的味到小吃店吃,說那裡比較近,之後跟被告聊起來,被告說她有去吃過,她說那裡的覺得比較髒一點,吃起來覺得還好」、

(那是什麼時候說的?時間點在哪時候?)是我剛來公司的時候,差不多是97年9月的時候」、

(你在公司,是否有聽任何同事提過說【味到小吃他們的牛肉麵很難吃...還不衛生,有蟑螂】這樣的話?)很難吃是沒有聽過,不衛生是有,被告及我其他另外的同事都有講過,被告有說過不衛生,我另外三個同事有說過那裡環境比較髒一點,我的印象中沒有聽說過有蟑螂」、

(妳去過味到小吃那兩次,除了剛才提過所見情況外,有無看到餐廳內有蟑螂?)沒有

等語(見原審卷第七八、七九頁),顯然被告不僅未曾向證人蔡幸樺告稱:「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店很難吃或有蟑螂之情,還曾向證人蔡幸樺告稱該店吃起來覺得還好;

以上均與被告所辯不合。再者,依據被告在本院審理時,另又聲請傳喚之證人陳俞仲在本院審理時所證:

(你是否曾經到味到小吃店用餐過?)」、

(為什麼原因去味到小吃用餐?)我是到對面的一順去修車,修車之後因為時間已經比較晚了還要等,所以大概傍晚時間我就去那邊用餐。因為那附近大概也只有那一家比較簡易的小吃,所以我到那邊比較方便」、

(你在味到小吃用餐的時候,你所見到的環境衛生狀況大概是如何?)因為我去的時候是傍晚,它跟一般小吃一樣,燈光沒有很亮,大概就是這樣,其他沒有太大的想法」、

(味到小吃店的衛生環境是怎麼樣?東西有沒有整齊?食品有沒有擺設在適當的地方?廚餘桶放在哪裡?)其實我應該大概有二年沒有去了,我去的時間是在二年前。那個時候因為只是去一下去吃個東西就走,所以擺設方面像廚餘桶在哪我沒有去記。吃的部分我只是吃完之後,我覺得擺設跟一般小吃店都差不多。至於它的環境整潔到什麼程度,我當時覺得跟一般小吃店是差不多,沒有特別漂亮整齊」、

(東西有沒有很難吃?)這個部分我覺得我吃了之後,因為我當初去吃認為它應該是一家可能蠻老的店,但是第一我不吃牛肉,不過它是主打牛肉,我想說去看看還有沒有其他的,結果我記得是有其他麵類,我去就是點其他的麵類,所以我沒有覺得特別好吃,因為我的想法它是主打牛肉」、

(有沒有發現蟑螂?)我在吃的時候是沒有

等語(見本院卷宗第一○五、一○六頁),亦不能證明「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店有:很難吃、不衛生、並有蟑螂之情。

又本案被告縱使認為「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店之乾麵(或是炸醬麵)很鹹,亦應僅就此情具體評論,才屬適當及善意之評論。其僅一次消費並覺得乾麵(或是炸醬麵)很鹹,即為「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店很難吃之傳述,自難認定係適當及善意之評論。

依據上開證據及原審判決另外記載之理由,本案原審判決認定被告有犯刑法之散布文字誹謗罪,其認定並無違誤。又依據被告所提出之其他網路部落格評論,並不足以認定「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店有被告所傳述上情。

被告嗣後取得之該店現場照片,係被告嗣後拍照所得,並非被告傳述上開言論之前所見,不足以證明被告於行為時,係以善意為適當之評論。又被告雖聲請本院向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函調該局於一○○年一月二十日前往「味到小吃川味年肉麵」店稽查之紀錄,欲證明該小吃店之環境確「不衛生、有蟑螂」。但此為一○○年一月二十日之稽查紀錄,並非被告傳播上開言論當時之稽查紀錄。

且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於一○○年四月二十九日以中市衛食藥字第一○○○○一六八五一號函檢送本院之「味到小吃川味年肉麵」稽查紀錄,亦未具體記載該店有何種不衛生或有蟑螂之情事;此部分亦不足以證明被告於行為時,係以善意為適當之評論。綜上,應認被告此部分所辯亦不足採。其聲請本院到現場履勘,本院認無此必要。


四、綜上論述,本案被告之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又本案被告之上訴雖無理由,但被告在本院審理期間,已與告訴人成立訴訟上和解,同意賠償告訴人新台幣(下同)二十萬元,且已先於成立和解當時給付其中之十萬元,此情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一○○年訴字第八六二號和解筆錄在卷可稽。又被告並無犯罪紀錄,此情亦有其全國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據。其因一時衝動失慮,偶罹刑典,事後已與告訴人成立訴訟上和解,並已賠償部分和解金額,經此偵、審程序及刑罰之宣告後,應知警惕,諒無再犯之虞,本院因認其宣告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予宣告緩刑二年,用啟自新。

五、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七十三條、第三百六十八條、刑法第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惠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8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王 增 瑜
法 官 曾 佩 琦
法 官 廖 柏 基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書記官 陳 妙 瑋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8 日


Ref:

1. 劉小姐的部落格原文(原文已經不在,但有網友備份[1]
惡霸...味到小吃川味牛肉麵..難道正義感有錯嗎?
http://hk.myblog.yahoo.com/ecebwiw282/article?mid=811&fid=-1&action=next


2. 一審判決書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PrintFJUD03_0.aspx?jrecno=99,%E6%98%93,3930,20110215,1&v_court=TCD+%E8%87%BA%E7%81%A3%E8%87%BA%E4%B8%AD%E5%9C%B0%E6%96%B9%E6%B3%95%E9%99%A2&v_sys=M&jyear=99&jcase=%E6%98%93&jno=3930&jdate=1000215&jcheck=1

3. 二審(上訴庭)判決書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UDQRY03_1.aspx?id=1&v_court=TCH+%E8%87%BA%E7%81%A3%E9%AB%98%E7%AD%89%E6%B3%95%E9%99%A2+%E8%87%BA%E4%B8%AD%E5%88%86%E9%99%A2&v_sys=M&jud_year=100&jud_case=%E4%B8%8A%E6%98%93&jud_no=493&jud_title=%E5%A6%A8%E5%AE%B3%E5%90%8D%E8%AD%BD&keyword=&sdate=20110608&edate=20110608&page=&searchkw=

『不外遇』就是『不談』外遇

某男貪婪某女財姿具備,藉機邂逅。不日,即思婚嫁。

女曰:『聞君好色成性,奈之何?』

男曰:『若成,不外遇。』

女曰:『指天為誓,方許之。』

男誓,遂成婚,一夜歡宵。

隔日,入夜未歸。不數日皆如此。

女探之,知男與妓苟合,往責之曰:『誓言不外遇,妾乃與之,奈何婚後立即毀約?』

男曰:『汝差矣!吾曰“不外遇”,乃指“不談”外遇,吾今只做不談,何來毀約?

女怒,毀婚。

自此男荒淫無度,將近四年,家產揮霍殆盡,復思女財,往詢之。

女:『四年前汝以詐,欺得吾身與財,今復來,焉知非詐耶?』

男:『可為誓。』

女:『試言之。』

男:『若成,不外遇。

女:『FUCK OFF!』

--- 

註:此文改編自台灣現代史的這部份:

2008:總統大選,馬英九對台灣人民承諾『不統』,台灣人相信他,選他當總統。
2009:馬英九政策傾中,被批違反承諾,馬說:『我說的不統,指的是不談統一』。
2012:總統大選,馬英九對台灣人民承諾『不統,也就是不談統一』。
 

義美食品,台灣精神

近十年來,中國製造的黑心食品常讓消費者膽戰心驚。美國近幾年也三不五時遭受中國『毒品』之害,很多人就這樣開始避免『中國製造』,尤其是食品。對我們來說,當然二話不說,『台灣製造』一定是首選。

但是,沒多久我們對於『台灣製造』的信任感漸漸動搖,最重要的原因是 ~99% 的台灣食品都沒有標『使用期限』。我們在各超商找了又找,都是這樣。台灣產品有很多『XXX驗證合格』,甚至一個產品印了三、四個不同的驗證合格標識,但就是找不到『使用期限』。可以找到的是類似『使用期限請看包裝封口』,但在包裝封口上什麼都沒有。像統一、味全這些大廠商,他們的產品現在不但很多在中國製造,而且產品上根本找不到『使用期限』。

一個食品如果沒有標『使用期限』,那採購者無法知道這個產品已經在那裡擺了多久。因此,也許食品中的原料是安全的,但還是可能已經過期壞掉的。所以在採購東方食品方面,我們漸漸地也捨棄了『台灣製造』,而改用『韓國製造』、『日本製造』、『馬來西亞製造』。。。沒錯,在很多人印象中,台灣可能是文明相當進步的國家。但是,如果從為了賺錢而不願意打上『使用期限』的角度來看『食品安全』的觀念,台灣恐怕連東南亞的國家都不如,更別說日本韓國(我很少看到日韓產品沒有『使用期限』)。

但義美的食品卻是個例外 [1]。在所有我們接觸過的『台灣製造』的產品中,只有義美這一家是每個產品都規規矩矩地印上了『使用期限』。因此,對於近日媒體報導,【在這一波塑化劑風暴中,大廠紛紛中箭落馬,擁有七十七年歷史的義美食品卻安然躲過風暴】[2],我是一點也不意外。報導說,義美花重金建立了自己的檢驗中心:
義美協理蔡永富表示,義美的食品安全研究室可進行超過一百五十項的檢測,包括不同物性、化性、重金屬、微生物、動物用藥、農藥殘留等。除設有液相層析儀、氣相層析儀、氣相層析質譜儀、原子吸收光譜儀等,還有「好鼻師」—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瘦肉精、三聚氰胺、防腐劑和塑化劑,統統無所遁形。

在這次塑化劑風波中,義美不但使自己安然過關,更提供自己的檢驗中心與檢驗人員幫助桃園縣民免費檢驗,在回饋台灣社會上扮演了重要角色。除了這次塑化劑風波外,2008年造成嬰幼兒腎結石的中國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伯朗咖啡因使用中國產製的奶精而全面下架回收,但義美也沒有收到影響 [3]。

可見,對於食品安全的注重,已經是義美的企業精神。為什麼義美做得到,其他品牌就做不到?為什麼沒有打上『使用期限』的食品,可以通過那麼多檢驗?為什麼使用塑化劑的公司,還可以得獎 [4]?台灣有沒有希望在這方面趕上日韓?如果有,什麼時候?如何做到?有沒有人在意或關心?

現在,台灣發生這件臭名遠播的塑化劑事件,而眼見馬英九上台之後看不到對提升台灣生活品質的用心,更不斷引進中國影響力而對其負面影響毫無警惕的情況下,要寄望無能的馬政府落實食品安全的管制是毫無可能的。如果被馬政府再這樣搞下去,台灣向下沉淪的可能性恐怕遠大於向上提升,要做到日韓那樣對食品安全的重視,將是難上加難了。

文章最後,我想提的是:如果絕大多數台灣廠商都是利益至上,對消費者的食品安全不予重視,那麼真正的台灣精神恐怕應該是『偷工減料,賺錢第一』才對吧?把『義美食品』跟『台灣精神』放在一起,是期望在未來,台灣能夠進步到義美精神那種境界。這個期望是否達到,除了要看政府是否真正徹底改革,落實食品管理外,像義美食品這樣的廠商能否在台灣繼續生存並壯大到足以成為全國人民引以為傲的模範,會是一個重要指標,而只有當消費者自己對注重食安的廠商給予支持,並拒絕那些黑心的廠商的產品,這個指標才可能達成 [5,6]。這其實就跟選舉一樣:人民的未來,由人民自己來決定

後記:

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5日接受電子媒體訪問時表示,在2008年監察院調查時,食品安全的預算每個人才10元,而今年「更過分」,平均每人才5.2元。他指出,反觀香港對食品安全檢驗得費用是台灣得92倍,美國則是我們的32。[7]

參考資料:

[1] 義美食品全球資訊網
http://www.imeifoods.com.tw/
義美食品 facebook
http://www.facebook.com/imeifoods?sk=app_167110672433
[2] 義美設實驗室…躲過風暴/學者︰大廠應自設檢驗室把關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n/5/today-fo4.htm
[3] 看BBS熱烈討論義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31/today-o7.htm
[4] 立委陳根德擔任董事長 兩家生技公司產品都驗出含塑化劑
http://www.nownews.com/2011/06/05/301-2718010.htm
[5] 危難之時鑑人心,請大家給『義美』讚聲 !
http://www.news100.com.tw/viewtopic.php?t=20833&sid=a33be2d07dada9cd26f5ccd0c960e720
[6] 全聯拼命開,義美悄悄關!
http://www.taiwanonline.cc/blog/unolin/3961.html
[7] 食管局是騙局? 林杰樑轟不如放煙火預算
http://www.nownews.com/2011/06/05/91-2718118.htm

心靈的牢籠

黑雨在他最近的文章【Freedom】中提到從權威體制受禁錮的環境中脫離出來時,心中感受到的解放感。網友阿森在他的回應裡提到,這種解脫,不是一次就能解脫完的。他以籠子裡的鳥為例:

【《所羅門王的指環》裏提到,那些長時間被關在籠子裏的鳥,如果我們打開牠籠子的門,一般人都認為牠會立刻振翅高飛,離籠子越遠越好,但實際上卻不是這樣,牠們會走來走去,就算走出籠子,也可能會再走回去,過了一段時間後,才會飛走。】

可是這跟我養過的鳥不一樣啊!我養了一隻鳥,從孵出開始,親自餵養到大,在快到一歲生日的時候,不小心門一開,呼的一聲很勇敢地從我手中飛出去就一去不回了。。。

然後,我突然想起了另一件鳥事。或說,有關這隻勇敢的鳥的另外一件事。

這隻勇敢的鳥養在籠子裡。我們要是在家,就會放他出來房間裡飛一飛舒展筋骨。擺放籠子的房間,有兩個門。一個就是進出房間的正門,另一個是後門,是通往後院的落地窗玻璃門。前面講的,門一開就飛走的門,是後面那個玻璃門。

但在這之前,我曾經試著要帶他從正門到別的房間逛一逛。那一天,他跟往常一樣停在我的肩膀上,我帶著他往正門走去,把正門打開到一半時,他嚇了一跳,驚恐萬分地飛回到他的籠子上。

我又過去把他抓起來讓他站在我的肩上再試著走向門口,結果還是一樣。這個方法顯然行不通。

我們常常逗著他玩,在房間裡跑給他追。所以我就試著先偷偷把門打開,然後在追跑中,我反常地往正門跑去。結果這隻勇敢的鳥竟然追到門口,還沒飛過門就折了回去(正版的『門兒都沒有』)。我試了幾次,都是同樣的的結果,最後只好放棄。

也就是這樣,害我一直認為他捨不得離開這個家。所以後來才會在沒有特別留心下打開後門。結果他竟然有那個膽給我飛走,完全出乎意料之外。

所以,這隻鳥面對正門,表現得像阿森網友所說的一樣戒慎恐懼(其實是嚇得半死),但面對後門卻毫不猶豫地飛了出去永不回頭,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突然恍然大悟!

那個正門是不透明的,所以勇敢的鳥從小到大,從來沒看過門外的世界,當然也從來不知道正門外還有另一個世界,所以對他來說,正門就是世界盡頭。

但後門因為是透明的,所以他從小到大都看著後門外面 -- 外面是一個他知覺上熟知的,但是從沒有親身經歷過的世界。

由此可見,這個『知』的部份,在掙脫束縛、追尋自由的路上,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一個一直都生活在一個框框裡面,而且從來沒有看過、聽過框框外面的任何事的人,會認為他所居住的框框就是整個世界。

對於自由,要先看到了,才能經由與自身的比較而了解自己的不自由,因此產生對『自由』的期望與義無反顧的勇氣!

我們對『民主』的追求,對『正義』的追求,對其他任何向上提升的境界的追求,不都是需要經過這樣的知道與比較的過程嗎?

但這件事教給我的不只是這樣。當我幫勇敢的鳥打開那扇正門,讓他可以飛出去的時候,他卻自己缩了回去。那個時候,擋住他追求自由的,已經不再是那道有形的門牆,而是他心中固有的無形的牆。

我們每個人在一生中,會不斷地碰到新的事物,不斷地接收新的資訊。這些新的資訊,擴充了我們的『知』,使得我們能夠經由新舊之間的比較而擴大我們的視野。但是,我們心中是不是還常堅持舊有的框架,在心靈上自我設限,使得即使別人已經幫我們打開了那道門,我們還是龜縮在自己心靈的牢籠裡呢?


參考: Freedom / 黑雨
http://blackrain.skycity.cc/2011/05/25/6868.html

蘇貞昌在玩什麼把戲?

期待已久的蔡蘇會,終於在 5/19 登場【全場錄影 1,2】,地點是在蘇貞昌的辦公室。選在蘇貞昌的場子,可以說給足了面子。但這個會卻有一個很奇怪的安排:雖然蔡陣營希望由兩人私下會談,只給媒體5分鐘的公開時間,蘇貞昌卻要求要全程對媒體公開。

以『不信任』為基礎展開會談

這是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要求,畢竟這是民進黨的家務事,內容很可能觸及民進黨與馬英九陣營對戰時的策略與佈局,可以說是不能為外人知的戰略機密。蘇貞昌打過無數選戰,這種要緊處怎麼可能不清楚?

他到底打什麼算盤,確切原因我們無法得知。但不管原因,蘇貞昌這個動作卻明確地向全國人民公開傳達了一個訊息:我就是不相信蔡英文。

這種不信任的姿態,跟他在初選剛結束時所說的要全力助選的說辭南轅北轍。而在第一次會談就以這種姿態來面對勝選的人,還有什麼團結的誠意可言?這樣的公開制肘,替馬英九陣營製造見縫插針的機會,不免令人困惑蘇貞昌到底是站在哪個位置在『幫忙』助選。

由於『對外公開』,想當然耳不可能談什麼實際的內容,再加上鎂光燈聚焦,大家就只能講一下不著邊際的場面話,因此蘇貞昌的要求,使得會談在開始前就注定成為一個在媒體前演戲的政治秀,不可能有什麼實質的結果。

利用媒體逼迫自己人就範

那蘇貞昌為什麼要把一個理當是黨內協商的會議主導成政治秀?從整個會談過程中一直咄咄逼人地質問蔡英文『要如何安排他』的動作看來,蘇貞昌似乎要借用媒體的力量,逼迫蔡英文對『如何安排蘇貞昌』一事公開表態。蔡英文如果真的說出一個具體的職位來,不管內容是什麼,蘇貞昌都可以有操作的空間。當然,也給媒體更有操作空間。

這也不是第一次蘇貞昌跳過黨內溝通管道,利用媒體製造輿論壓力來硬槓蔡英文。去年五都大選時蘇貞昌就用這個手段逼蔡英文不得不接受他私自公開參選台北市的做法【3】。日前蘇貞昌拒絕出席傅正紀念會的公開場合跟蔡英文營造團結氣氛,更在紀念會之前以『好像一直都沒聯絡』回應記者關於『何時公開場合見面』的問題,讓媒體有機會將『公開場合的見面』移花接木成『蔡蘇會』,變成好像蔡陣營都沒有聯絡他,就這樣又給了媒體操作空間【4】。

因此,借用媒體外力來鬥爭自己人,對善於造勢的蘇貞昌來說已經不是新鮮事。令人意外的是,即使初選已經結束,即使已經答應要全力助選,他竟然還在搞同樣的戲碼。

左支右絀如坐針氈

當然,蔡英文也不是笨蛋。不要說蘇貞昌幾次在背後暗捅早讓人一目了然。蔡英文是談判高手,在前兩位總統任內代表台灣出去談判,都讓對手頭痛不已。蘇貞昌要埂蔡英文,竟然挑了個蔡英文的專長為戰場,這不是自己找牆撞嗎?

觀看過整場蔡蘇會的讀者應該都可以看出,整個會議過程,蘇貞昌不是扣扣手指頭,就是摸摸臉頰鼻子嘴巴,坐在那裡好像雙手不知道要往哪裡擺,而且不斷變換姿勢,又不時做深呼吸大口吐氣(沒聽過他有氣喘病),彷彿極力壓抑怒氣。而當鏡頭拉遠的時候,還可以看到他雖然坐在椅子上,可是雙腳卻是腳尖翹起,只有腳跟觸底。這是一個非常奇怪的姿勢,雖然可能要肢體語言專家才能解讀其中深意,但至少顯示他內心的不安穩。他的整場表現,可以用一句『如坐針氈』來形容。雖然他在事後說與蔡英文見面絕對沒有情緒問題【5】,但他在會談當時那豐富的肢體語言卻背叛了他的嘴巴。

蔡英文卻一派輕鬆自在,在蘇貞昌講話的時候,態度上是一直『點頭如搗蒜』,給足了蘇貞昌面子,但是在內容上卻對蘇貞昌的步步緊逼緊密防範,一點都沒有掉入蘇貞昌的陷阱裡,充份發揮了談判者的功力。

賠了夫人又折兵

事實上,蘇貞昌不但逼蔡英文表態的企圖完全失敗,在步步進逼失敗的過程中還不知不覺地做了很多承諾:

1.【我沒有什麼期待】(1,16'10")
2.【為黨的團結我願意做一切】(1,最後)
3.【主席直接派了,就不用商量了】(2,6'53")
4.【我不是在問位子啊(左手摸摸臉頰),我是在問工作,我是做事的人】(2, 7'12")
5.【都聽主席的,主席是候選人】(2, 約 7'30")
6.【其實我不需要什麼,我只是要盡力的都已經表示盡力了(右手繼續打拍子發出潑潑潑聲)】(2,約8'50")

也就是說,他要向蔡英文要的,一項也沒有要到,但自己卻再三地做出承諾把自己綁得死死的。當然,他有些承諾是自打嘴巴,譬如說如果真的『沒有什麼期待』,那也不必排演這場戲來公開苦苦逼迫蔡英文給他什麼。蘇貞昌私心算計地挑戰蔡英文專長,反而讓他曝露了自己的弱點而作繭自縛。他的這些話,日後我們可以繼續檢驗,看看有多少是謊言。

公開呼籲團結,私下拒絕溝通

如果我們把蔡蘇會後才爆出來的資訊拿來比對,一定會對蘇貞昌演出的這場戲嘆為觀止。這新曝光的消息指出,蔡英文陣營在這之前已經好幾次跟蘇貞昌聯絡,甚至直接問他要做什麼工作,但是蘇貞昌竟對所有的聯繫努力完全置之不理【6】:

蔡英文在初選結束後,曾與蘇貞昌通上電話,並表達拜會、請益之意,但「蘇貞昌說不用那麼急」;此後,民進黨秘書長蘇嘉全與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多次向蘇貞昌的幕僚表達拜訪之意,但蘇貞昌就是不見他們兩人。

蔡英文也透過親蘇的黨內大老跟蘇貞昌連絡,並且「以開放式」的模式探詢蘇貞昌,在選舉團隊裡面有意擔任什麼任務、什麼工作、什麼職務,包括競選總幹事、競選總部主委,或者其他什麼都行,但蘇貞昌卻什麼都沒回答。

該報導也向蘇貞昌本人證實了他對這些聯繫採取完全拒絕回應的抵抗方式。

由此可知,蘇貞昌在這場公開會談裡逼蔡英文要回應的內容,蔡陣營早在會談之前,已經經由不斷溝通的努力向他表示過了,只是所有的好意都被蘇貞昌漠視,連回應都不願意。顯然,蘇貞昌在鎂光燈背後真正做的是拒絕合作的扯後腿動作,但舞台前卻扮演『用冠冕堂皇的訓詞教訓他人要團結合作』的角色

損己利敵,後患無窮

蔡蘇會在蘇貞昌的主導下,除了向人民昭示他對蔡英文的不信任而給了敵人可乘之機外,我們如果把相關事件的發展照時間排下來,會發覺這場政治秀恐怕對民進黨還會有更嚴重的後續傷害:

5/12 蔡彭會 - 蔡英文與國民黨籍的彭淮南不公開的會談,國民黨雞飛狗跳;
5/19 蔡蘇會 - 被蘇貞昌搞成公開的政治秀;
5/21 蔡王會 - 蔡英文拜會王金平,為避免節外生枝,採取公開會談;
5/?? ?? - 私下公開

換言之,蘇貞昌公開會談的做法,替『蔡X會』製造了一個『公開模式』。以後蔡要會面的,恐怕會被這個模式所匡限。雖然經過蔡彭會後,國民黨可能下令該黨黨員不得私下與蔡會面,因此即使蔡蘇會不公開,以後的蔡X會還是有可能被迫採取公開方式。但蘇貞昌的執意公開蔡蘇會,卻帶有無比的殺傷力,畢竟蘇貞昌是民進黨大佬的身份,如果民進黨自己黨內的大老都以『不信任』的方式站出來對抗蔡英文,那蔡陣營日後要說服會面對手採取私下會面,恐怕難上加難。

這樣的發展,即使蔡陣營想要與藍營的理性勢力做某種程度的體諒與合作,蘇貞昌出這一招,恐怕把這條路給堵死了大半。對國民黨而言,蘇貞昌等於是在幫他們掃除障礙,堵住蔡英文對外的合作管道,這樣的發展當然是國民黨所樂見。蘇貞昌做為民進黨大佬,卻帶頭做出這種傷害民進黨的事情,讓人對蘇貞昌真心替蔡英文助選的可能性感到懷疑 --- 蘇貞昌到底在玩什麼把戲?


參考資料:

1.蔡英文請益之旅-拜會蘇貞昌 (1/2)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AdrNFngHTI
2.蔡英文請益之旅-拜會蘇貞昌 (2/2)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2tlV4a4tJY
3.超越遊戲規則
http://blackrain.skycity.cc/2011/03/06/5220.html
4.紅藍綠媒體集體扭曲真相嫁禍蔡英文
http://blackrain.skycity.cc/2011/05/08/6590.html
5.蘇貞昌:與蔡英文見面絕對沒有情緒問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17/0/0/5/101700509.html?coluid=93&kindid=3310&docid=101700509
6.蔡英文曾派人探詢 蘇貞昌:私下傳話不好,所以沒回應
http://www.nownews.com/2011/05/20/91-2714101.htm

追求社會正義的俠女賴芳玉律師

這幾天,對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不滿的獨派決定支持原來一邊一國連線的黃越綏出來競選總統。這個勢力主要是獨派中比較激進的『體制外革命派』,認為應該隨時隨地宣講主權與獨立建國的觀念才是建國之道,而蔡英文並沒有這樣做,因此他們認為有必要另推人選。

這個動作,恐怕會點燃另一場『體制內』與『體制外』路線之爭。我本來今天想寫一篇文章來談這個,但無意中看到一個『美麗的女律師』的事蹟,決定先把它寫下來跟大家分享。

這位女律師叫『賴芳玉』,是國內相當有名的家事法律師,專長於家庭暴力、性侵害等等跟家庭糾紛有關的案子。她的部落格在這裡【1】,但內容不多,看不出有什麼特色。比較能讓人了解她的,是這一篇『打抱不平 現代俠女出擊』【2】,由賴律師投入為弱勢發聲的初衷談起:

【許多受暴妻子渴望逃出家暴的噩夢,卻要面對婚姻法律、夫妻財產、子女監護和庇護、就業等重重難關,十多年來,民間婦女團體默默幫助她們,更有一群充滿俠女性格的女律師做她們的後盾。從早期的王清峰、沈美真、尤美女,到中期的王如玄,如今更有一批五年級後段班的女律師接棒,不計酬勞、不辭艱辛,為同是女人的受暴者奔走訴訟。/ 賴芳玉正是這批「新俠女」的典型代表。】

【那時賴芳玉才28歲,卻決定幫助受暴婦女建立全新的人生。當她大學法律系所的同學忙著接商業、金融型訴訟案賺高薪時,她卻當起了收入陽春的「救援型」律師,以救援婦女為終生志業。她參加現代婦女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擔任受暴婦女訴訟扶助委員,也到社會局婦女庇護中心當顧問律師,專門幫弱勢婦女,近年更推動家暴防治法令的立法和修法。/ 賴芳玉說,她知道當救援型律師吃力不討好,因為她的案主最窮、最弱勢,她更要對抗充滿父權思想的司法體系。】

該文接著又提到了幾個影響賴律師至深的關鍵案子,在這裡我只節錄其中一個『強強的悲劇』(這個標題是我取的):

【受暴媽媽「美雲」的個案,是賴芳玉最痛的經歷。美雲和兩個兒子長期受虐,最後帶著大兒子逃家爭取離婚,乖巧的小兒子「強強」自願留在吸膠嗑藥的父親身邊,他告訴媽媽說:「沒關係,爸爸比較不會打我,有我陪他,他比較不會亂發脾氣要找你們!」

才小五的男孩把自己當成祭壇上的羔羊,但發瘋似的爸爸不讓他上學,更一次次拖著強強自殺,以死威脅。賴芳玉不斷透過社工、警察全力守住強強的安全。但去年底,強強被爸爸餵食安眠藥、割腕、燒炭,終究逃不出死神的手。當賴芳玉趕到現場,看到躺在床上的強強永遠不會醒來時,再也忍不住放聲大哭!

至今,每當想起「強強」,賴芳玉仍泣不成聲,不久前她寫下給強強的信「孩子,我能為你做什麼?」邊哭邊寫: 「我好想到你的墳前看看你,可是我不敢打電話給你的母親,我怕聽到她的聲音,我會放聲哭泣,壞了律師的樣子…沒法及時救你,是我一輩子的痛!」

但賴芳玉也許願告訴強強:「孩子,我還能為你做什麼?我一定竭盡所能,在你的悲劇上找問題,去建立更周全的制度,去救更多的『你』!」這封信,天天放在賴芳玉的案頭,她誓言這一生,一定要救更多更多的媽媽和孩子。】

讀者可以在這裡讀到賴律師寫給強強的信『孩子,我能為你做什麼?』【3】

台灣的正義不張,並不僅止於政治上的問題而已,在社會問題上也比比皆是,這些都是需要『伸張正義』的地方。我們如果要台灣要成為一個正常的國家,不能只關心政治上的司法正義,還要顧慮到生活上、社會上各方面的正義,而這些正義,都是沒有藍綠色彩的。

我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感觸,是因為在我心中,這些與統獨立場無關的社會正義,應該是『建立一個國家』的重要基石。『建國』指的應該就是構築一個照顧弱勢人民,讓弱勢人民可以豐衣足食、安居樂業的國家。假如用蓋房子來比喻,這些基礎的社會正義,就好像是蓋房子的地基,是要一步一步從基礎打起,不是蓋個外面看起來很漂亮的空殼屋就是建國。

這些觀念,那些急著要蓋空殼屋的獨派恐怕很難接受吧?他們似乎不了解:非關政治的正義,也是對『建國』的重要貢獻。『抵抗中國威權統治』這場戰爭,不僅需要口號上名稱上的正名,更是一場社會價值的總體戰。尤其現在在多數台灣人都不願意當中國人的條件下,只要台灣社會能落實這些民主的價值,不管你自己叫什麼名字,台灣人就不可能選擇統一。

體制外革命派恐怕不了解這些,當然也就無法了解蔡英文,因為蔡英文在從事的,是社會的整體反省與改造,不是政治意識的對抗與口號宣傳。她必須考慮的是如何在經濟、環保、國防、國際關係、司法改革、人文關懷、社會正義等等各方面的總體改進提升,更何況做為一個最大在野黨的主席,她有義務,也有責任在所有各方面都要關注並提出對策,而不是著重或滿足單一議題就可以。對我來說,那才是踏踏實實地在『建』國。

當然,不止蔡英文,很多默默犧牲奉獻的人,像賴芳玉律師這樣在自己的專業裡,盡一己之力在替弱勢人民追求正義,不正是建立一個理想國家的實際作為嗎?在我心中,賴律師雖然沒有口中喊獨立建國,但她對建立一個美好國度的貢獻,恐怕比那些只專注在追求『建殼』而且還攻擊蔡英文『不喊台獨』的獨派人士要實際的多。

我在底下的參考資料裡附上了一些連結,包括賴律師的文章、專訪、節目影片以及新書等資料。希望藉著這篇介紹,表達我對賴律師的付出的感激,並希望有更多的讀者了解到這些基本的社會正義的重要性,並加以關懷或支持。美好的國度,不需要喊口號,更不需要要求別人一定非要喊口號不可。自己親身下去身體力行,就對了。

參考資料:

【1】賴芳玉律師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tinatinalai
【2】打抱不平 現代俠女出擊 / 邵冰如
http://mag.udn.com/mag/people/storypage.jsp?f_MAIN_ID=158&f_SUB_ID=3145&f_ART_ID=133530
底下是同一篇文章,是我看的第一篇,所以幫作者做個連結在這裡:
http://www.wretch.cc/blog/ytchenalex/10327575
【3】孩子,我能為你做什麼?/ 賴芳玉 
http://tw.myblog.yahoo.com/mwf38mwf38/article?mid=970
【4】年代新聞「聚焦360度」專訪賴芳玉律師 (連結已經失效,目前找不到影片,有知道的請告知)
【5】賴芳玉律師談家暴的影片
http://video.biocenter24.com/%E8%B3%B4%E8%8A%B3%E7%8E%89/
【6】新書『我們依然相信』-賴芳玉律師著
http://www.wretch.cc/blog/tinatinalai/21619073
【7】賴芳玉律師法律見解(特別介紹『別忘了開門結婚』一文)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ategory_list&area=free_browse&article_category_id=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