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外遇』就是『不談』外遇

某男貪婪某女財姿具備,藉機邂逅。不日,即思婚嫁。

女曰:『聞君好色成性,奈之何?』

男曰:『若成,不外遇。』

女曰:『指天為誓,方許之。』

男誓,遂成婚,一夜歡宵。

隔日,入夜未歸。不數日皆如此。

女探之,知男與妓苟合,往責之曰:『誓言不外遇,妾乃與之,奈何婚後立即毀約?』

男曰:『汝差矣!吾曰“不外遇”,乃指“不談”外遇,吾今只做不談,何來毀約?

女怒,毀婚。

自此男荒淫無度,將近四年,家產揮霍殆盡,復思女財,往詢之。

女:『四年前汝以詐,欺得吾身與財,今復來,焉知非詐耶?』

男:『可為誓。』

女:『試言之。』

男:『若成,不外遇。

女:『FUCK OFF!』

--- 

註:此文改編自台灣現代史的這部份:

2008:總統大選,馬英九對台灣人民承諾『不統』,台灣人相信他,選他當總統。
2009:馬英九政策傾中,被批違反承諾,馬說:『我說的不統,指的是不談統一』。
2012:總統大選,馬英九對台灣人民承諾『不統,也就是不談統一』。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