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March 2012

馬英九不敢告訴國人:『強制標示』違反 WTO 規定

在美國強大的壓力下,馬英九在3月5日半夜以偷偷摸摸的傳真發稿方式,公佈政府即將開放美牛的政策 (a)

【行政院昨晚十時許以新聞稿宣布對飼料添加萊克多巴胺的牛肉「有條件解禁」;並提出「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的十六字政策方向】

這個偷跑的政策,是以有條件的『十六字』當說帖的。記得 2009 年時的美牛內臟進口的爭議,馬英九的先開放再以『三管五卡』來管制的承諾,結果這兩年的發展證實,『三管五卡』只是騙取國人同意的口號,實際上根本沒有在執行。現在馬英九又來這一招,先用幾個條件騙得國人先讓他向美國屈服。之後呢?就跟『三管五卡』沒有執行一樣,誰管得著?

更何況,這所謂的十六字方向,到底要怎麼執行、可行性如何,馬英九身為一國總統,在做這個影響國人生計的重大決定之前,有做過完整的評估嗎?

如果沒有,那顯示馬英九決策草率爆衝,請馬英九把這個決策收回,等評估了再來做決策;

如果有,那我必須說,馬英九是在欺騙國人,因為『強制標示』是違反世界貿易組織(WTO) 的規定的,台灣根本不可能執行。

WTO 有關自由貿易的規定總共有 17 個,其中一個是 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這個協定禁止參與國設定技術性障礙導致他國入口的產品處於競爭劣勢。在 WTO 的規範裡,『強制標示』是屬於這種技術性貿易障礙的一種 (b)

根據去年的這一篇報導 (b),WTO 仲裁過近 200 件貿易紛爭,其中違反 『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  的,只佔極少數。

意外的是:(1)現在正在強迫要台灣接受瘦肉精牛肉的美國,本身是這『少數違反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的國家中的一個;(2)美國正是因在他們國內採取『強制標示』而被 WTO 裁定違反貿易協定。

美國在 2002 年通過了一條 Farm Security and Rural Investment Act of 2002(農場安全與鄉村投資法案)(c),其中一條是『貨源國標示』(Country of Origin Labeling, 簡稱 COOL)。該法條規定:所有的新鮮牛肉、豬肉及羊肉都必須強制貼上貨源國標籤。2008 年 9月又將鮮果、堅果及蔬菜加入了強制標示的項目。

這個法案在美國國內就已經爭議不斷。贊成者認為消費者有權利知道貨品來源,尤其考慮到食品安全因素更是如此。反對者認為:(1)如果新鮮的產品有標籤,消費者當然希望購買比較新鮮的國內產品,這將使得進口產品因此處於競爭劣勢,這已經違反了自由貿易的精神;(2)所有產品在入關時已經通過美國食品安全標準,安全上來說並無強制標示的必要;(3)2006 年一年中美國就有 30次國內食品因污染或感染而必須回收的例子,表示美國自己國內的產品並沒有比較安全。因此他們認為,強制標示只是美國要使得進口產品的成本增加來進行保護主義而捏造的藉口。

這個案子被墨西哥與加拿大告到 WTO。他們認為美國對進口的肉類食品有歧視,違反了 WTO 會員國的義務。WTO 在去年 (2011.11.18)做出裁決,判定美國違反 WTO 『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的規定 (b)

美國怎麼反應呢?他們的反應是:管他 WTO 怎麼說,我們要怎麼搞就怎麼搞!他們決定不理 WTO 的仲裁,依照他們自己原定計劃執行 COOL (d)

這些資訊應該讓國人了解幾件事同時加以警惕:

1. 美國並不甩 WTO, WTO 對美國也沒有約束力;

2. 雖然美國可能要別人相信他們是自由貿易的信徒。然而,本文提到的『強制標示』並不是美國違反 WTO 自由貿易的規定,但還是決定反抗 WTO 規定的唯一例子(請參考 ( b,e,f ) )。這些例子說明:美國只有在自由貿易符合美國人利益的情況下,才會講自由貿易;

3. 馬英九並沒有告訴國人『強制標示違反 WTO 規定』這個事實。如果國人輕易相信馬英九的謊言,日後馬英九再以『違反 WTO 規定無法執行』為藉口說無法執行,那國人不是從頭到尾被騙著玩的嗎?

4. 『強制標示』這個規定,將會增加進口成本。如果馬英九真的拿這個為條件去跟美國人打交道,美國會不會在真正談判的時候(這個時候國人將無法監督),以這個理由認為台灣對美國牛肉設定歧視規範,進而要求馬英九放棄這個條件?甚至連『違反WTO規定』也抬出來也說不定。如果美國這樣做,身為美國人的爸爸、兩個美國公民女兒的未來可能受到美國相關勢力箝制的馬英九,有那個懶趴向美國說不嗎?

5. 所謂『強制標示』,恐怕只是馬英九為了騙得國人同意而隨便說說的幌子而已。


參考資料:
  1. 馬政府硬幹 瘦肉精美牛有條件開放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6/today-t1.htm?Slots=Live
  2. WTO Rules Against Country-of-Origin Meat Labeling Law: Third Ruling Against U.S. Consumer Safeguards in 2011
    http://www.commondreams.org/newswire/2011/11/18-4
  3. Country of Origin Labeling
    http://en.wikipedia.org/wiki/Country_of_Origin_Labeling
  4. USCA remains committed to the COOL law.
    http://beefmagazine.com/government/1123-cool-ruling
  5. 2002 United States steel tariff
    http://en.wikipedia.org/wiki/2002_United_States_steel_tariff
  6. W.T.O. Rules Against U.S. on Steel Tariff
    http://www.nytimes.com/2003/03/27/business/27STEE.html?pagewanted=all

最新科學研究:每天多吃一餐牛肉,早死機會增加 13%

CNN 昨天報導了一篇有關於吃紅肉(包括牛肉、羊肉、鴨肉)的最新科學研究1,結論是吃紅肉會縮短壽命,每天多吃一餐紅肉,早死的機會增加達 13%。

紅肉含有較多的飽和脂肪以及膽固醇,容易造成心臟血管疾病,長久以來被視為不健康的食品,尤其是經過高溫燒烤後的紅肉,在表面上會有致癌物,使其危險性更高。這些危險性早為人知,但這篇研究卻是有史以來第一篇針對紅肉對人類壽命長短的科學研究。

這篇發表在 Archives of Internal Medicine 期刊的研究結論,是由哈佛大學的研究人員 An Pan2 帶領的研究團隊,綜合兩個不同的研究組,針對 12 萬個中年人,經過長達 28 年的長期追踪所獲致的結果。研究對象中,有 20% 的人在研究期間因為心臟病、癌症或其他因素往生。

經過分析他們所吃的食物,這個研究得出結論:研究對象的死亡時間跟他們吃紅肉的數量相關 —— 吃越多紅肉,死得越早。平均而言,每天多吃一餐紅肉,在研究期間死亡的機會增加 13%。

如果吃的是醃製過的紅肉 —— 像熱狗、培根等,還有燒烤過的紅肉,則更危險,每天多吃一餐,早死的機會增加達 20%。

這篇研究進一步推論: 如果少吃紅肉,改吃魚、雞豬、堅果、豆類、全麥及低脂食品,將會減低早死機會達 7~19%。

另外一位在瑞典一個大學的副教授 Staffan Lindeberg, M.D. 則說,專門針對紅肉可能不是很有建設性,因為紅肉早就聲名狼藉,因此會注意自己的健康的人,早就在生活各方面避免有害健康的食物以及生活形態。他認為糖才是西方飲食中的最大殺手。

CNN 的報導提到,An Pan 的研究中已經注意到生活形態的相關性,而其結論是把這個因素考慮在內之後的結果。

  1. Study: Too much red meat may shorten lifespan
    http://www.cnn.com/2012/03/12/health/red-meat-shorten-lifespan/index.html
  2. http://www.hsph.harvard.edu/research/an-pan/